二手车买卖、网约车租赁,纠纷频现如何破?

政务   2024-10-17 18:31   上海  


剧情提要


 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

《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五集!



随着汽车产业与互联网经济的深度融合,二手车销售平台和网约车租赁平台迅速崛起。新业态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纠纷的出现,如何规范这些平台的运营和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集《小案大治理》讲述的就是涉及二手车销售平台和网约车租赁的纠纷案件。


在二手车平台买到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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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先生是一名二手车经销商,他通过一家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买后不久,他发现这辆车的底盘存在一个贯穿性破洞。而在章先生之前,这辆车已经被转卖过两次,但是并没有办理过正规的车辆过户手续。章先生将一手车主、二手车平台和转卖该车的两名车商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章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乘用车鉴定技术规范,车辆底板只要开裂达到30×30毫米,就可以构成重大事故车,这辆二手车车底漏洞的实际数据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而且,当该车被挂上平台出售时,平台曾经出具报告号称这是一辆精品车。


而一手车主辩称,自己卖车的对象不是原告,这件事情跟自己没有关系。平台方则表示,自己只是交易平台,原告与平台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平台不对检测报告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两名被告车商对原告的检测不予认可,并且提出原告在购车四个月后发现车辆有破损,无法确定该破损是否在原告购入前存在。


据记者了解到,案件审理中,法院将对涉事车辆进行鉴定,以便准确划分相关各方责任。



本案主审法官在审理中发现,闵行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受理了涉及上述二手车平台的同类案件79起,而2024年1月至8月此类案件已经多达62起,诉讼数量明显增加。


2024年8月24日下午,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这家二手车平台进行调查走访。法官开门见山、以案释法,强调了交易平台要切实规范管理机制,在促进买卖双方公平交易上发挥重要作用。在和法官的交流中,平台方也认识到公司的制度规范仅停留在纸面上是不够的,他们将在平台系统里细化购车流程,规避可能产生的问题。



通过督促平台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法官希望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类似的二手车交易纠纷。


应聘网约车司机却被租赁公司“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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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小刘看到一则招聘网约车司机的广告。招聘人员告诉小刘,来上海开网约车可以轻松月入两万。于是,小刘来到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应聘,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个月的汽车使用合同。在交了2000元押金后,他开始了网约车司机的工作。


不过没开几天,小刘就发现想要完成公司制定的考核要求非常困难。他辛辛苦苦全职开了两个月的网约车,到头来拿到手的工资居然只有四千多元。公司以各种理由扣工资,还以违约为由扣除押金。为讨回押金和工资,小刘将该租赁公司起诉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金山区人民法院枫泾人民法庭在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小刘的诉请,要求公司返还1000元押金并支付各项费用14409元。


法官在梳理案件后发现,像这样打着高薪的旗号、实则是“套路”网约车司机的民事纠纷案件并非个案。为了进一步了解此类案件中涉案企业的从业资质情况,2024年8月,金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了金山区交通委,通报相关案例情况,并进行调研。



法官们了解到,在金山区涉案的众多汽车租赁公司中,绝大多数都没有进行租赁业务备案,而一些公司甚至将车辆出租给个人用于非法网约车经营。在调查中,法官们还发现,在全市层面类似案件并不少见,2021年以来该类案件有180余件,还有部分案件涉嫌诈骗被移送公安机关。


之后,法官们又来到了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了解情况。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他们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也已经掌握了此类案件的相关情况,还曾屡次协同开展联合执法。然而,仅靠行政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租赁公司随意对司机罚款和克扣押金的问题,他们希望能和法院深入合作。


经过充分沟通,金山区人民法院和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以及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初步形成了三方联合治理的意向。



同时,金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数字法院建设,通过申报《车辆租赁平台监管风险预警》的社会治理类应用场景,将甄别出的案件审理中存在虚假宣传、涉诉风险较高的车辆租赁公司信息推送给行政机关,为其实施行政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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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19:15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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