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希望能为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带来一些帮助。”近日,同心县3名社区矫正对象向该县75名生活困难“两类人员”捐赠了米、面、油、学习用品等价值2.3万元的帮扶物资,用自己的善行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因走私普通货物被判处缓刑5年,在同心县司法局豫海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刚开始接受矫正时,马某某心理和精神上压力都很大,失眠成了常态。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的教育谈话、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后,他心态上发生了极大转变,深深感受到司法所对自己的帮助,感恩社会之心日益强烈。为此,马某某主动联系豫海司法所,为同心县家庭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准备了米、面、油及“两类人员”未成年学生学习用品,以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社会。
“马某某在司法所的教育矫正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矫正了过往不良行为,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回馈社会。”同心县司法局副局长孙涛说。
一袋米、一桶油、一袋面、一声问候,不仅让困难家庭感受到了温暖,还让社区矫正对象受到一次特殊的感化教育。“这是我做过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我应该尽自己最大努力回报社会。”马某某在捐赠时不禁感叹。
“谢谢你们,我儿子今年四年级,一直没有一个像样的书包,这下圆了孩子的梦想。”在收到马某某捐助物资后,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罗某说。
今年,同心县司法局定期收集生活困难“两类人员”的实际需求,持续开展困难帮扶活动,让温暖送到需要帮助的困难对象的心里,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以微小力量实现大爱,也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教育引导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监制:万 玮
审核:袁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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