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赤峰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赤峰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的通知》(赤政发[2022]111号)要求,红山区妇幼保健院于10月22日至11月5日,对辖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及辖区助产机构的妇幼健康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质控。
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核实数据、抽查档案、电话核实真实性、应知应会知识询问与考核结果、意见反馈等方式详细检查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并针对高危孕妇的筛查与信息上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及随访、母子健康手册规范使用及填写质量、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个案填写及梅毒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等情况,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先心病筛查、产前筛查工作、内蒙古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使用情况、“两癌”筛查完成情况等进行详细指导。
实地核查了各医疗机构分娩人数、出生缺陷、死胎死产、产前筛查、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避孕节育服务等数据的基础登记资料,核对上报数据来源有无虚报、漏报情况。抽查剖宫产病历6份,核查剖宫产指征符合率,走访新生儿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病案室等涉及育龄妇女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科室,摘录未愈、转诊、病危、放弃等关键信息,及时转给基层进行核查补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漏报。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掌握辖区妇幼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辖区各助产机构妇幼健康工作的重点,以督导促改进,不断优化服务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供稿科室:基层保健科
一审:王文英
二审:张彤彤
三审:刘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