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精神,我院通过互认评定的22项检查/检验项目均已标注“自治区HR”或“赤峰HR”作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识,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自治区、赤峰市范围内予以认可,非必要不重复检查。
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检验互认项目
生化项目(7项)
尿素、尿酸、肌酐、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尿常规项目(6项)
pH、蛋白、胆红素、酮体、亚硝酸盐、尿胆原。
血常规项目(8项)
WBC、RBC、Hgb、Hct、Plt、MCV、MCH、MCHC。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出具医学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实验室未能通过自治区实验室室间质评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控制质量中心室间质评的;
8.医学检验的时间与现就诊时间差距较大,已无参考价值的;
9.诊治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检查的;
10.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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