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险种无条件退保”“一对一指导教程”……天下真有这样“助人为乐”的事?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起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金融行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将目光投向了“代理退保”黑产,呼吁消费者从我做起,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切实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理退保”真相:披维权外衣
设重重陷阱 牟不当利益
案例简介
目前,有一些组织或个人联络保险消费者,声称可提供“代理退保”业务。这些种种情况,可信吗?答案是否定的。去年9月份,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23年第8号消费警示——“防范代理退保黑产,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出“代理退保黑产”是以“全额退保”为诱饵,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为办理退保,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甚至利用代理获取的客户信息进行欺诈的个人或社会团体。
业内人士透露,这些表面上的“助人者”,事实上却是为了谋取不当利益,编写各种不存在的“剧本”,诱导、怂恿不知情消费者,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骗人者”。其间,典型的骗局有四种:
骗局一: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客户致电或发送微信,谎称可以帮其退保。
骗局二:通过伪造保险监管部门文件误导消费者,谎称消费者投保的险种存在违法行为,以维权为借口对客户实施诈骗。
骗局三:诱导投保人签订代理协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并且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地址、电话号码,窃取其个人信息。
骗局四:要求消费者重新办理一个新的电话号码交其使用,并利用该号码代替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沟通,切断消费者的合法维权渠道,以此骗取高额费用。
消费者信息财产安全或受损
还可能置身法律风险
案例简介
众多惨痛的实证诉说着,参与“代理退保”黑产行为,消费者可能会蒙受财产损失,甚至置身法律风险中。
去年9月,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典型的“代理退保”黑产诈骗案。据了解,刘某谎称可以“代理全额退保”业务。在骗取被害人个人身份、保单等敏感信息的同时,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方式先后收取被害人董某、高某等10人“退保委托费”6万余元。最终,哈尔滨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代理退保黑产人员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刘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业内专家表示,参与此类黑产活动,消费者可能丧失保险风险保障,也可能置身诸多风险。比如,有些代理退保黑产骗取消费者支付高额费用,退保后通过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等方式实施诈骗,或泄露其个人信息用以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
“不仅如此,有代理退保黑产教唆、指使、诱导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如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相关行为可能会形成当事人负面征信记录,甚至构成欺诈,使消费者面临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业内专家提醒。
重拳打击“代理退保”黑产
各方在行动
代理退保黑产危害巨大。这引起了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行业协会的重点关注,建立了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保险行业也纷纷响应,加入打击黑产的工作中。比如,大都会人寿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将消费者保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持续向公众普及金融消保知识,为助力消费者防御金融风险而努力。
在此,大都会人寿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相信从事所谓“代理退保”业务的组织或人员的虚假承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在面临突然而至的“退保建议”时,谨慎冷静,敢于抵制“不当得利”的诱惑;也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核实情况,共同应对,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