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住房厅最初在8月14日的回应中表示Bill44不能推翻限制性契约,建议业主就限制性契约寻求法律建议,然后在8月26日发给Vancouver Sun的电子邮件中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Usher表示,省政府有权以与其他类型契约(如曾在西温和Shaughnessy等地区排斥非白人购房者的种族性契约)相同的方式处理这些限制性契约。但由于选举即将到来,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一些选民不满。 Usher反问道,“几个月后就要举行选举了,现在剥夺业主的财产权利是个好时机吗?”UBC财产法教授Douglas Harris表示,他理解省政府对此采取谨慎态度,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契约争论双方都可以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他说:“一些业主可能会说他们购买房产时就是因为这些限制性契约,而其他业主则可能认为这是他们的土地,他们应该可以自由开发。”他补充道,另一种潜在冲突正在形成。Harris指出,1970年代和1980年代建设的共管独立屋开发项目可能会引发类似的争论。共管独立屋的土地产权是分契式,其中一些开发项目的附例规定,每个分契地块上只能建造一栋单户住宅。根据Harris的研究,温哥华岛南部、菲沙河谷(包括阿伯茨福德和奇利瓦克)以及奥肯那根等地存在超过2600个这样的开发项目,共创造了超过4.6万个分契地块。Harris说:“人们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建筑物平面图和制性契约上,但共管独立屋可能会成为更大的问题。”信息来源:Vancouver 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