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浦江县中医院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浦江县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11日赴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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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周五)9:00-12:00
报名资料: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历年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依据、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另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张。
咨询电话:0579-84133097
笔试地点: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西实训楼北楼(即仿真医院)1楼102教室、2楼202教室、3楼302教室(具体见现场安排)。
提醒:参加笔试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
面试时间:
2025年1月11日(周六)9:00开始
面试地点: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公办院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民办高校、独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上荣誉(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
国(境)外毕业生就读学校须是位列ARWU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500的高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3.护理专业部分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专升本)学历应届毕业生,并且学习经历与学籍信息必须相符。
4.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临床一线在聘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以上1.2.3.4项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5项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1.2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第3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专升本)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专”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应聘者只有一次机会参加同一单位相关岗位招聘考核。用人单位受理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综合考查。
本场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总分100分。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入围人数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只有一名的,取消该岗位本场次招聘计划。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4.签订协议。签约对象按各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由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查,择优录用。
5.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按现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招聘资格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7.办理聘用。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后(以人社局签发的录用文件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无法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
2.不需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3.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为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职称)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