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四川省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招聘的人员将按医院自主招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四川省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自主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医院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周五)上午12:00。
2.报名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事科(营山县绥安大道62号,行后楼5楼)。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三)组织考试。本次自主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拟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达不到2:1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体检人选。(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全日制学历人员确定为拟体检人员)
体检和考察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
五、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以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本院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可以递补。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周年。(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待遇2000-2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与所在科室绩效分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院办电话:0817-8221314
信息公布、公示网站: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ncysfybj.com/
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1.营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自主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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