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静安区、虹口区、闵行区、松江区开展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11月14日上午,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前动员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英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唐家富主持会议,督察组全体成员,静安区、虹口区、闵行区、松江区副区长、联络员,以及督察统筹协调组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督察,是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上海的必然要求,更是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此次市级督察要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整改。
会议强调,全体督察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二要紧扣重点问题,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要严守督察纪律,依法依规开展例行督察工作。
编辑: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