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机关建设,11月13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环资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及上铁法院相关领导,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上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院校专家学者参加活动。
活动中,参会人员以视频连线形式旁听一起涉违规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华东理工大学校办副主任兼法务办主任董溯战教授作为环境法领域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昌发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方当事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
在庭审后的讲评会上,黄昌发与市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叶茂根据案情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应诉与协调处处长忻峰、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境法室主任彭峰就本次庭审作了精彩点评,并就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的规范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上铁法院的相关领导对后续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之间良性互动、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持续推进环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提出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潘波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环资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也是以案释法、将庭审过程变成法治培训的过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化思想认识,发挥“三合一”活动示范效应,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要突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聚焦责任意识,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供稿: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