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叶兰君是富有经验的公益诉讼“老兵”,不久前,她聚焦电动自行车充换电站消防安全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在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召开“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社会公众“实质化”参与办案
长宁区检察院还有一支“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公益检察室定期听取志愿者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评价与建议,对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近期新增招募高等院校“益心为公”志愿者7人,助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除此以外,该院还与区政协建立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转化机制,今年以来,检察官已收集社情民意200余件,转化形成公益诉讼案件的有5件,公众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办案的案件比例超68%。
检察官为立法建言
立法点的职能之一,是开展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保护相关的立法草案的意见征询活动。一年来,长宁区检察院配合市检察院就《水法》《金融稳定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文物保护法》等提出书面立法建议,通过立法点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
不久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新增了强化文物普查、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内容,力求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全面地有法可依。基于此,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申请了该法案的立法征询,希望为文物保护法的完善注入“上海智慧”。
立法点联动长宁区检察院整合全市资源,邀请各博物馆、历史建筑修缮、文物保护技术、文物收藏等领域人士建言献策,提高了立法征询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征询会上,历史建筑保护成为关注的焦点。与会人员提出了许多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则建议,应当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预防性功能,重点对存在严重损害风险的情况从源头落实治理。
而在《传染病防治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检察官则联合华东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向立法点提供了关于优化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的立法建议,这些法律规范涉及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领域十分广泛,由于都直接关系社会公益的维护,与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一致,这些法律规范都应建构公益诉讼机制。
不论是立法前还是立法后,长宁区检察院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立法意见征询会上,该院检察官就办理监督盲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的问题及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意见建议提炼总结,提出进一步优化公交车站盲文提示、语音播报功能等立法建议;而在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该部法律出台并正式实施前,长宁区检察院举办“75号咖啡”法律沙龙,对其中如何用足用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的公益诉讼条款等进行了充分研讨,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妇女权益保障合力。
检察官认为,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即使有的时候基层群众表达的情况不能作为法条纳入法律中,但其反映的问题是具有现实性,也是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可以在听取意见的同时及时收集线索进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以科学方法、民主程序、法治轨道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涵。公益诉讼关乎民生,长宁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此过程中与公众代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以检察履职推动民生改善。
无障碍环境建设对特殊人群而言至关重要,是人民城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长宁区检察院抓住长宁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的契机,对多家大型综合商场、苏州河沿岸等联合开展调查,发现部分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存在基础设置不规范、无障碍引导标识缺失、无障碍呼叫按钮无响应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察官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常委、上海无障碍建设专家组成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管用的整改方案。
近年来,健身机构“跑路”引发了不少预付卡纠纷。今年,长宁区检察院针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消费卡乱象开展专项行动。公益检察官对本区开展预付费消费卡业务的体育健身机构进行了排摸,发现多数体育健身机构均未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对接并公示信息对接标识。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检察官听取多方意见后,建议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对体育健身机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对接或公示信息对接标识的行为,通过约谈经营者或其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要求经营者限期予以整改。随后,检察官还应邀对辖区内体育类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企业开展培训,解读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法律义务和责任。
截止目前,部分体育健身场所与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对于未依法履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对接义务的体育健身场所,将会同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