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四化”护企!上海检察机关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政务   2024-11-16 12:03   上海  

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上海行政检察部门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按照统一部署、层层推进行动方案,深入调研加强督导,细化举措狠抓落实,从规范化、平等化、法治化、专业化四方面入手,打好护企组合拳。


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上海行政检察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一手托两家”监督作用,最高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已提出各类监督意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个案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青浦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在市场主体已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致企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奉贤区检察院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大数据模型的方式,对辖区内行政机关处罚信息公示超期未撤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以协助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两区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相关单位及时恢复涉案企业信用体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聚焦“虚假注销、变更”精准发力净化营商环境。虹口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市场主体利用行政执法机关与登记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的问题,与区市监局形成全市首个《关于加强市场主体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通过事前的注销预警、事中的审查提示、事后的协同监管的“前—中—后”全流程审查,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并向区市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类案检察建议扩大监督成效

闵行区检察院加强公积金领域检察监督,着眼公积金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6件,推动被执行单位主动缴纳拖欠职工的公积金共计20余万元,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依法经营,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市场主体权利平等化

上海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级院通过机制建设筑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制度基础,依托全市检察机关16家行政检察协调机构市域全覆盖的优势,激活协调机构在府检互动中的争议解决功效,深化与法院、行政机关等单位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多元化解提升质效。


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中,发现案涉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存在资金不足风险,遂重点关注涉案劳动者生活问题并将生活确属困难劳动者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一揽子解决劳动者的争议问题,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海检察三分院办理监督申请案中,通过组织公开听证,畅通行政机关与涉案企业沟通渠道,切实开展释法说理和政策解读,最终成功化解。


黄浦区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多家企业通过减资备案、变更法定代表人等规避执行惩戒,对非诉执行中48家企业变更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办理相关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通过类案监督依法保障了上百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

上海行政检察围绕最高检“检察护企”,结合本市实际与工作实践多措并举,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办理各类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开发相关大数据模型等,切实提升法治保障服务力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涉企线索摸排力度

青浦区检察院实地走访区生态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调研涉企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司登记、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杨浦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在控申信访窗口为有监督诉求反映的经营困难涉企主体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受理启动通道,着力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积极开展涉企专项活动

市检察院依法开展涉企监管执法检察监督,组织全市行政检察部门梳理近年来行政诉讼活动监督、非诉执行、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开展检察监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公正履职确保涉案企业过罚相当

嘉定区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行刑双向衔接案件时做到分别评价涉案企业及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注明是否存在从轻、减轻情形,保证“罚当其错”“罚当其责”;在办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刑双向衔接案件过程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优势,明确处罚必要性、履职主体、证据标准等问题,既防止不刑不罚,又保障罚当其过,促进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依法履职监督专业化

上海行政检察积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涉税行政检察监督、涉企行刑反向衔接等形成长效机制,专业化推进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探索完善涉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为应对涉税务部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情况,市院行政检察部及时发布《关于办理涉税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重要提示》对涉税案件进行指导。


宝山区检察院针对被相对不起诉企业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方式逃避高额税收行政处罚罚款问题,通过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随案制发提示函方式移送涉税企业名单至各区税务局,提醒税务机关负责注销的部门对此类企业的注销行为提前预警,防止此类企业通过税务审核,完成工商注销,从而规避税务处罚。


上海检察三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骨干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建成立了涉税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办案队伍建设,并邀请行政法、税法领域的专家、学者,聘任为涉税行政检察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 “外脑”智力支持。



市级层面统一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标准

市检察院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配套工作指引,在市级层面形成统一规范,建立提前介入、同步审查、听取意见制度,就涉及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案件加强与行政主管机关沟通。


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组织条线业务骨干针对涉企常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刑衔接案件的审查要点、处罚种类、处罚情节等要素进行梳理,在制定的《常见罪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办案指引(试行)》设置专门章节,从市级层面统一涉企常见罪名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及移送标准,确保检察意见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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