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月健康风险提示
离离暑云散,袅袅凉风起。九月天气逐渐由热转凉,昼夜温差变大 ,又正值开学季,人群聚集,流动性强,给传染病的流行和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疾控中心在此提醒学生家长及教师注意预防手足口病、百日咳、结核病等各类传染病及食源性疾病,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和就医,保护学生健康,避免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新的学期,新的征程
PART.01
开学季学校注意
预防各类传染病
学校、托幼机构是少年儿童在学习生活中聚集的主要场所,9月各大中小学校相继开学,入学后因新感染源的介入、易感人群聚集等原因,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风险增加。因此应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防止手足口病、百日咳、新冠感染、流感、结核病等传染病的聚集性病例发生。
PART.01
健康提示
学校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学生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
PART.02
健康提示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最佳手段,针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流感、流腮、水痘、出血热等,应按相关接种要求程序自愿接种疫苗。
PART.03
健康提示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不“带病”上学,学校工作人员不“带病”上岗,着重防范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PART.04
健康提示
学校应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在开学前对供水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检查,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饮水设施和二次供水管网清洗消毒工作,确保学生饮水安全,预防肠道传染病。
PART.05
健康提示
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开学前检查教学、住宿环境通风换气设施,保障教室、宿舍具备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定期对学校内公共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进行清洁及消毒,食堂、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做好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PART.02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类慢性感染性全身疾病,以肺结核最为常见。结核病主要经呼吸道传染,一般情况下,具有传染性的患者通过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产生的飞沫都可以传播结核菌。学校是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结核病,很容易造成校园内的传播流行,因此学校要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保护学生健康。
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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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及因病缺勤追访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请假超过一周的学生要求其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通过晨检和因病缺勤追访,一旦发现肺结核病例、疑似结核病例或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应及时转诊至区(县)疾控中心结核病定点医院或省市结核病专科医院诊治,并在24小时内向区(县)疾控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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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示
01
秋季开学后,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入学新生及教职工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幼儿园新生入学体检需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开展结核潜伏性感染筛查;小学、初中和高中新生入学体检要进行密切接触史调查、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潜伏性感染筛查,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潜伏性感染者需要进行胸部X线光片检查。大学新生采用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胸部X光片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应同时开展结核潜伏性感染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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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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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或诊断为肺结核,要及时主动向学校报备,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可以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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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入托入学须持
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正值开学之际,提醒各位家长: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规定,西安市新生入托入学必须提交由预防接种单位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方可报名。幼儿园和学校儿童比较集中,一旦出现传染病很容易造成暴发和流行。如果儿童都及时接种了各类疫苗,传染病流行或暴发的几率就可大大降低。查验预防接种证是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规定,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招收新生时,须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学生家长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评估是否完成相应年龄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并由该预防接种单位出具查验证明(Ⅰ/Ⅱ)。若儿童未完成疫苗接种,预防接种单位在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Ⅱ的同时,填写漏种儿童补种预约时间表,为儿童安排疫苗补种,直至完成相应的预防接种程序。
在居住地以外入托入学的儿童,接种情况评估和漏种疫苗补种的工作由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接种单位完成皆可;常规疫苗接种仍在原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
PART.04
注意食品安全,
预防肠道传染病
九月正值夏秋季节交替,早晚温差较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同时人体胃肠和免疫功能处在适应的过程,若饮食不当,极易发生食源性疾病。该病发病突然,家庭呈聚集性发病,学校、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表现为集体性食物中毒的特征。
PART.01
健康提示
各学校食堂经营单位、送餐单位在这一季节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集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
PART.02
健康提示
养成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饭前便后、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同时注意厨房和饮食卫生,做到生熟分开。
PART.03
健康提示
在外就餐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饭店或餐厅。不吃生或半生食品,不喝生水,不吃腐烂的蔬菜、水果,食用剩饭剩菜需彻底加热。外出郊游时不要采摘、食用不熟悉或来历不明的野果及菌类,谨防毒蘑菇中毒。
PART.03
健康提示
一旦发现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症状者,要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本文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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