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进一步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取得实效。在前期公布的省级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的基础上,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范围:主要受理涉及违反《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为使重要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议逐级举报反映,即先向县(市、区)教育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可向所在市(州)教育部门反映,所在市(州)教育部门仍未有效解决的再向省教育厅反映,教育厅收到线索后将分级分类整理好,定期进行转办督办。为方便核实举报信息,举报人应以实名制(含手机号)形式反映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教育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保密。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