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在乾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品牌战略委员会主任徐晶律师的主持下拉开帷幕。徐晶律师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当前广告业态的多元变革,强调此次研讨会对推动广告领域发展的积极意义。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在致辞中,深入阐述了仲裁在广告行业的显著优势。他指出,仲裁的高度保密性能有效保护广告行业的敏感信息,筑牢安全屏障,有效规避了诉讼公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仲裁员队伍多由专家组成,能够以更契合实际的方式处理复杂纠纷。陈福勇表达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对本次研讨会的重视,并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赵践在致辞中,深刻剖析了广告领域争议纠纷的复杂现状。他提到,广告行业的纠纷在主体、内容、对象、环节和责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下,广告领域纠纷更是表现出新的形态和特征,广告行业应当借助专业知识和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纠纷矛盾,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中国广告协会期待与专业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探索行业纠纷化解机制,推动行业稳步发展。
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管委会副主任张焱南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表达了应加强仲裁机构、协会、企业、律所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商事仲裁在广告领域争议解决的事业发展。
主题演讲
主题演讲环节,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表宋旭东分享了"广告领域常见争议类型、特点及风险控制"。他指出,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交织,以及与知识产权紧密相关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尤为突出。在责任承担方面,明确了广告主的首要责任以及特殊情况下经营者和发布者的责任,为广告行业各主体在广告活动中提供了合法性审查、明确素材来源及签订权责清晰合同的重要指引。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委员会委员代净分享了"广告争议解决领域行业调解与仲裁对接",她从五个方面深入展开,全面呈现了中国广告行业的整体情况及发展趋势、突出法律问题与专业化需求、中广协调解中心成立的必然性及优势、行业调解与仲裁的对接合作以及合作展望和建议。为广告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系统的思考框架。
乾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徐淳就“律师视角下的广告领域知产类争议调处路径探索”这个话题为参会嘉宾分享了两个案例,揭示了广告领域涉不正当竞争的竞价排名类争议以及非知识产权领域的平台大 V引流医美项目导致人身损害和名誉权纠纷。不仅揭示了问题的本质,还深度解析了平台在案件中的角色、责任及第三方调处机制,以及此类争议采取专业化第三方处理机制在私密性和专业性方面的价值,为广告领域争议解决提供了新的视角。
圆桌对话
圆桌对话环节,重大争议解决部联席主任裴桂华律师作为本环节的主持人,就此环节提出了三个开放性问题,为各位嘉宾,围绕广告领域争议解决,专业机构及人员的协同机制建设以及广告行业规范发展,营造了智识碰撞的交流机会。
与谈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承韪深入分析了广告业态中后端委托合同的复杂问题,以及广告企业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考量。从而凸显了仲裁在专业性和独立性方面的独特优势,同时也指出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企业观察报告对广告行业制度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宝洁大中华区政府事务及公共政策总监、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彭晔从企业实务角度出发,揭示了企业在处理侵权问题时的诸多顾虑。他强调了调解和仲裁机制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管理办法执行及收费程序细化等切实建议,为广告行业争议解决提供了实际操作层面的深刻思考。
中国广告协会内容营销及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志鹏指出,广告行业争议解决的两大关键问题。其一,广告代言合作存在争议。广告协会制定的广告代言人商业价值评估标准团标提示四大风险,其中政治和法律风险可明确界定,口碑和合作风险较难界定。其二,非合同维权需求迫切。市场上版权影视肖像授权代理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如取证难、打官司主体复杂、赔偿金额低等。可通过维权、仲裁等方式促使企业履行责任,同时需让更多人了解仲裁,以增加立案量、解决问题、减少社会舆情。
乾成律师事务所重大争议解决业务部秘书长姚金阳律师,针对“直播和电商”模式下广告的争议,为广告行业在新兴领域的纠纷解决协作机制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借鉴和参考。她提出的将主播、代言人、MCN机构等纳入现有专业培训的方案,以及通过中广协组织、协调下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交流,为行业内部的自我提升和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圆桌环节激发了与会者对广告行业争议解决机制的进一步思考和探索。他们认识到,要通过不断的交流、合作和创新,才能有效应对广告领域面临的挑战,推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场圆桌对话,无疑为广告行业的争议解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行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数字时代,广告行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机遇与挑战并存。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独立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广告领域的应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乾成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加强与仲裁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律师等各方的交流合作,不断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提升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