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41个,招聘人员6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凉山州2024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为截至2024年11月1日,户籍为四川省或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或凉山州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非在编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时,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后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向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取得时间或相应经历等)。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五官无遮挡,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初审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电话028-86740101。
3.资格初审。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11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11月5日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初审通过不能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报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6 日17:00时前在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于2024年11月13日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按网站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其他招聘环节还需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应聘人员放弃应考笔试科目中的任意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的,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非卫生类为: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卫生类为:
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考生自行网上查询。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公布(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科目成绩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公示网站见附件2)。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12月中旬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加分(加分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详见附件2所列的各招聘单位信息发布网站)。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逾期未交或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等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满2个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根据考生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优秀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若达不到3:1的,经主管部门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到2: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本次招聘笔试各科目均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各科成绩都不得低于相应科目对应的最低分数线。各科目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实际参加州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该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80%,有效笔试成绩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也不考虑考生其他科目是否缺考等因素(例如: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分数线=有效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和÷有效笔试人员×80%)。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中须含最低服务期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非卫生岗位),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所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须按规定提供推迟体检的证明,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推迟体检证明材料的,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失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审核后,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聘人员,需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须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上操作、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具体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24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各招聘单位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附件2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凉山州留置中心 | 0834-3865848 |
凉山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 | 0834-3865848 |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 19160268868 |
凉山州媒体服务中心 | 0834-3866980 |
凉山州法学会 | 0834-2193697 |
凉山州网络舆情中心 | 0834-3955047 |
凉山州妇女儿童中心 | 0834-3865295 |
凉山州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 | 13550437707 |
凉山州经济研究所 | 0834-3225489 |
凉山州粮油监测中心 | 0834-3225489 |
凉山州无线电监测站 | 0834-3221805 |
凉山州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 0834-2170622 |
凉山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 15181500354 |
凉山州决策咨询工作办公室 | 0834-2162970 |
凉山州科学技术信息中心 | 0834-3227694 |
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 | 0834-2193838 |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 | 0834-2222890 |
凉山州德昌社会福利院 | 0834-5282334 |
凉山州盐源社会福利院 | 0834-8589781 |
凉山州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0834-2161084 |
凉山州预算编审中心 | 0834-3350316 |
凉山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 0834-6995728 |
凉山州农业科教中心 | 0834-6995728 |
凉山州畜牧草业与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 0834-6995728 |
凉山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 0834-3226680 |
凉山州蚕种场 | 18009019209 |
凉山半细毛羊原种场 | 0834-6995728 13881494444 |
凉山州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 0834-2160621 |
凉山州木佛山广播电视转播台 | 0834-3958725 |
凉山州图书馆 | 0834-2164968 |
凉山州西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0834-3626988 |
凉山州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 0834-3306120 |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 0834-2161746 |
凉山州草原工作站 | 0834-2193246 |
凉山州林业草原科学研究院 | 18892812324 |
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0834-6999467 |
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0834-2167826 |
凉山州绿色家园安康医院 | 0834-6367186 |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昌市分中心 | 0834-3236010 |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东县管理部 | 0834-3236010 |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阳县管理部 | 0834-3236010 |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 028-86740101
附件1凉山州2024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凉山州2024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8名教师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 上发布)。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8名。详细情况见附件《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和范围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教师资格种类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其他”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8.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024年11月1日及以后办理完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公费(免费)师范生。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结束,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聘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须调整考试日程和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种类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教师资格要求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自行修改填报,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没通过的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从11月1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名截止后(11月5日下午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下午17: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达3:1以上方可组织笔试。缴费工作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整情况于2024年11月8日左右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见《一览表》。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12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需于成绩公布2天向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应地点进行审核加分。报考凉山州民族中学的到凉山州民族中学高中部信息科技楼二楼办公室(西昌市胜利北路188号)进行审核加分,报考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办公室(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三)面试
面试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和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和所属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需一致)、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4)曾经是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已办理辞聘、解聘手续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下发的辞聘、解聘等的正式文件,辞聘、解聘等的生效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之前。
(5)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75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考核、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进行递补的各环节只递补一次。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人社部门(行业主管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报考条件、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0834-2506657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834-699233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028-86740101
监督电话:0834-3222907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定)
2024年下半年凉山州宁南县公开考试招聘8名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考试招聘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ingnan.gov.cn/的]“人事招考”栏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公共科目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期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如实、准确填写《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首先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11月5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乡镇小学语文教师(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退役军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名额调整到乡镇小学语文教师(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岗位〕。需要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9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宁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除本公告特别说明的递补外,各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5499
监督电话:0834-4573474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4年下半年凉山州宁南县公开考试招聘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ingnan.gov.cn/]的“人事招考”栏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2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期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如实、准确填写《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首先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成功后上传)。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承担相应结果。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11月5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需要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分者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的,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9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栋2楼2-8)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根据考生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宁南县人社局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和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ingnan.gov.cn//]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对应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其中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科目的计算方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有效成绩平均分×40%+《综合能力测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进行,详见笔试后的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和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除本公告特别说明的递补外,各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2217
监督电话:0834-4573474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宁南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24年下半年凉山州冕宁县公开考试招聘60名小学教师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0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冕宁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日(即: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11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 。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1月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有关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6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县人社局(二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216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6)“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以及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2月12日左右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冕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
(二)面试
面试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我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无学生)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的,选岗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及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抽签)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前,考生须与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冕宁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和提交个人学历档案,不签订协议书和未提交档案的人员视为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委)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冕宁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xd.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喜德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是指:截至2024年 11月1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户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 11月 1日(即:35周岁以下指 1988年 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的资格和加分服务期满等的计算时间也截止到2024年 11 月1日)。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高原兵年龄、学历按规定放宽。
(7)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 6 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 月1日9:00至11 月 5日17: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网络报名及缴费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1 月6日12: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 11月 5日17:00以后,因照片和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和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 11月 6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进行岗位调整的,将于2024年11月 8日前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xd.gov.cn/]上公告。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1 月20 日9:00至11 月23 日前登录https://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 50 %,面试成绩占50 %。应聘人员放弃应考笔试科目中的任意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考生自行网上查询。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 月24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1 月 28日至11 月 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高原兵参照执行。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曾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即: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加分根据考生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高原兵加分人员还须提供加盖“高原定向”字样的《入伍批准书》。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若服务证能证明的可不提供);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12 月12日前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二)面试
面试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3:1,具体事宜详见喜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以上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均不得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实际参加我县本次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80%(有效成绩指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公式如下: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有效公共基础知识平均成绩×40%+有效综合能力测试平均成绩×60%)×80%】。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进行,详见笔试后的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喜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体检、考核、公示及以后程序出现的空缺,均不在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679614(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生之家的咨询电话)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监督电话:0834-7442900(中共喜德县委纪委监委)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