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提醒:分离运输行李入境需申报

政务   2025-02-02 19:31   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同时,分运行李不可含有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分运行李如含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需要依法办理退运手续或货物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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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厦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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