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提醒:超额携带黄金及其制品等“纪念品”进出境需申报

政务   2025-01-30 12:03   北京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要求,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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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满洲里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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