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乐在全省工会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工会条例》工作会议上指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 推动全省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12月6日,全省工会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安排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公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拴成主持会议。
李公乐指出,《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社会地位和基本职责,为工会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提供了法治支撑。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公乐强调,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特别是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事业单位、进社会组织,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条例》正式实施后,要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要把《条例》内容转化为工作实践,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黎明通报了《条例》修订审议情况,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波,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福安,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明冬,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李四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周亚民,黄河工会常务副主席柴建国作发言。
省总领导周红霞、王占波、谭斌凡、刘雪峰、高颖嘉,省总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
来源:省总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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