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学术   2025-02-03 20:53   河北  

重庆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基层定向卫生职称),是在正常职称评聘渠道之外,面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卫生系列定向职称评聘。本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且以核定的第一名称为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层定向卫生职称”沿用相应卫生系列对应的职称名称,评价机制与全市卫生系列职称保持一致,单独组建评委会,单独制定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取得基层定向卫生职称者,颁发全市统一的基层定向卫生职称证书,仅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有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若申报全市通用职称,须按照全市通用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进行申报评审。适用专业包括: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医学影像学、临床检验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检验医学技术、卫生检验技术。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学学科发展适时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 
4.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有关规定。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违反医务人员行业作风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7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工作满20年,且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25年,且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0年,且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
 3.基层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全科医学)可提前1年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4.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年度或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

 5.任现职期内脱产进行学历教育时间不计入任职年限。


 (三)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要求。申报评审基层副高职称者须参加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符合免考政策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基本工作量。受聘现职称以来须达到基本工作量要求,具体工作量要求详见附表。 


(五)进修学习要求。临床、中医、口腔类医师,取得现职称以来,在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在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脱产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任现职以来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达到进修学习时间,可视为已完成进修学习。


 (六)病案。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中医、口腔医师,须提交本人受聘现职称以来主治(持)的住院病案复印件5份(不同年度各1份)。未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中医、口腔医师,提交本人受聘现职称以来门诊病历复印件5份(不同年度各1份,包含处方)。公卫医师提供1份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的专题总结分析、1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报告和1份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护理人员提交护理案例报告或者护理查房报告2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专业相关报告2份。


 (七)业绩要求。申报副高提供3份具有一定见解,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案例)分析资料、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学术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或科普文章等代表作。申报正高提供5份具有一定见解,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案例)分析资料、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学术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或科普文章等代表作。




三、评价标准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并能用于实践。有较丰富的基层临床一线工作经验,对常见病能做出正确诊断和独立处理,具备急危重症鉴别诊断、处理和转诊能力。同时,具有社区卫生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熟悉社区卫生调查、社区卫生诊断及对社区不同人群健康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能较好地承担基层预防保健、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一体化服务。了解服务人群的健康需求,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主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并能用于实践。有丰富的基层临床一线工作经验,对常见病能做出正确诊断和独立处理,具备急危重症鉴别诊断、处理和转诊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社区卫生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掌握社区卫生调查、社区卫生诊断及对社区不同人群健康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能很好地承担基层预防保健、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一体化服务。了解服务人群的健康需求,能熟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主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并取得较好成效。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得到同行广泛认可。


附 录   
一、本意见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本意见所称“学历(学位)”有关说明 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首次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具备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全日制专业学历(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的“相应学历”,包含以下涵义:对以本科以下学历或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者,学历或学位专业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即申报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医疗类专业高级职称,需具备相应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医学类学历或学位;申报护理类专业高级职称,需具备护理学类学历或学位;申报药学类专业高级职称,需具备药学类学历或学位;申报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需具备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对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申报高级职称者,若本科学历或学位符合上述要求,则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可为医学类相关专业;若本科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上述要求,则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须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后学历获得境外临床专业类哲学博(硕)士学位,且所学课程与临床工作相关,其博(硕)士学位可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资格的学历依据。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8个原脱贫摘帽区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除外),在以上区县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满7年,申报全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在以上区县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且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申报全市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大专。 
三、关于业绩的有关说明 申报人代表作业绩成果均应为现职称取得以后的,且必须与本专业相近或相关。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基本工作量均应从聘用时间开始计算。 
学术论文:均限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在科技期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科技期刊:指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可查询备案的合法期刊;高质量科技期刊:指SCI、EI、北大中文核心、CSCD、统计源期刊等;增刊、副刊、专辑、内部资料、论文集、清样、录取通知等不纳入。以论文正式发表当年期刊收录情况为准。
 专业论著(教材):指取得统一书号“ISBN”,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是指列入省级以上规划的教材(包括线上线下),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科研成果转化:作为主研人员完成厅局级(区县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批准立项)、省部级(市科技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或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特别资助项目)或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来源的科研项目;科技部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课题以及《任务(预算)书》正式批准件中明确的子课题(子任务)】科研项目,须提供结题报告。其他省市或部队科研项目比照同等级别确定。临床试验项目可视同科研项目,其中,作为国内组长单位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作为组长单位的1类新药多中心临床试验、1类新药Ⅰ期临床试验和作为组长单位的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可视同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组长单位的非1类新药多中心临床试验、作为参加单位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作为参加单位的1类新药多中心临床试验、非1类新药Ⅰ期临床试验和作为组长单位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可视同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组长单位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和作为参加单位的1类新药IV期临床试验可视同厅局级科研项目。 
科技奖励:主要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部委授予的科技奖项,包含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等奖项。临床指南:申报人公开署名的国家级或国际行业学(协)会正式发布的临床指南。技术规范:指申报人公开署名的省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公开发布的对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医疗诊断、操作、治疗等。 
卫生标准:指申报人公开署名的公开发布的对疾病预防和诊治过程中各项管理事项所作的技术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专家共识:指申报人公开署名的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一个专家团队就某临床问题或疾病诊治达成的国际\国内共识。 
技术专利: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手术/操作视频:晋升副主任医师应为担任主刀或一助,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三、四级手术/操作视频;晋升主任医师应为担任主刀,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四级手术/操作视频。同时,应受邀在省级以上学(协)会主办的专业学术会上演示、参加省级以上行业学(协)会主办或协办的竞赛获奖或编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科普作品:在科普图书(取得ISBN编号)、科普期刊(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科普类有声读物(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音像电子制作资质及网络出版服务资质的单位)和报纸(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上发表的科普文章;或获批省部级以上科普项目;或受邀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参加科普节目形成的文字材料;在官方媒体上发表经单位审核的科普作品;或参加厅局级部门、省级学(协)会主办的科普活动、科普讲座、科普培训中形成的科普作品;或在厅局级部门、省级学(协)会组织开展的相关健康科普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的科普作品。
文章署名要求与学术论文一致,专著应为主编(副主编)或有独立编撰的章节,作品应为排名第一的供稿人或编写人。 
学术会议发言:受邀在国际学术会议、省部级以上学(协)会主办的学术会议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围绕某个主题进行演讲,不包括大会主持、嘉宾讨论、嘉宾点评、提问等(国际学术会议含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壁报交流)。 
行业学(协)会:省级以上医学会、口腔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护理学会、医师协会。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总结/应急处置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疾病监测报告/健康危害因素风险监测评估报告:参与调查研究并撰写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总结、应急处置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疾病监测报告、健康危害因素风险监测评估报告等。
 项目(课题)主持:领导项目(课题)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课题)中起主导作用,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

 项目(课题)排名:指在项目(课题)申请书、合同书、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申报材料中,署名排序情况(含第一负责人)。




四、关于卫生职称转评、多评的说明 

 

(一)鼓励教学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照教育、卫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规定同时逐级晋升两类职称;鼓励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从事科研、临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照自然科研、卫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规定同时逐级晋升两类职称。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已取得卫生系列以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可转评、多评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在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后,按各层级职称条件要求,逐级进行申报。确因工作岗位调整,可按照规定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


 (三)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工作并已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可按照规定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之间,可按照规定实施转评或多评。公共卫生类医师、药学、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不可转评、多评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医师、护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在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后,按各层级职称条件要求,逐级进行申报。


 (四)取得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服务满5年,交流到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可按照规定转评同级全市通用高级职称。


 (五)以上实施转评、多评的,在符合全市统一规定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转评、多评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
 2.从聘用初级职称起,至聘用现职称,期间聘用时间累计达到转评、多评专业初级职称至所评高级职称的最低累计聘用时间,并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2年;
 3.转评或多评具有职业准入要求专业的高级职称,还需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4.符合转评、多评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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