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尼勒克县关于遴选2025年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文摘   2025-01-09 11:16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


项目名称: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

地州/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县/市:
尼勒克县

实施面积及要求:

 在县乌赞镇、克令镇实施粮食作物生产为主的耕、种、防、收作业环节的全程托管服务1.8万亩以上。本次遴选3个服务组织承担2025年度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需按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


报名日期: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19:30截止。

遴选时间:2025年1月16日  上午10:30时
遴选地点: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地点:尼勒克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尼勒克县广场信贷部大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大厅)

联系人:  达米拉  13779137416


备注说明:

一、遴选范围

  凡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为农作物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服务能力的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二、遴选条件

(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三)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服务主体须列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且在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备案,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跨区域作业。

(二)评分标准:符合资格的主体带齐资料前往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完成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后到农业农村局现场评审。

四、遴选程序

自主申请

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项目支持的四个环节(含全环节),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一份。(2)提供机具来源的证明资料。提供已有农机具的购买合同、票据、行驶证等原件、复印件一份。(3)证明申报者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如:已从事过类似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等。(4)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机手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乡镇街推荐

  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由镇农村经济发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初审,后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推荐。

五、资格审查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提交的推荐报告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农经、农机、农业技术推广、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各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区服务组织名单、服务环节、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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