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1100亩家庭承包地对外发包公开竞价

文摘   2024-12-05 16:17   新疆  
















纳达齐牛录村1100亩土地发包公开竞价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1100亩家庭承包地对外发包公开竞价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察布查尔县

乡/镇:纳达齐牛录乡

村:纳达齐牛录村


一、发包项目相关情况

土地流转面积:1100亩

地块一:

纳达齐牛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烟草1-1、1-2家庭承包土地

东:乡村家园
南:路
西:林带
北:饲料地
东,乡村家园
南,路
西,林带
北,饲料地

流转年限:1年

流转底价:1000元/亩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交易方式:线下e聚农宝APP参与

报名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注意:不得代缴!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6:30整

竞价地点: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会议室

联系人: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古丽亚 18094986683




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110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经过村党支部提议、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股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议(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现决定公开向社会进行土地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者前来报名:
一、竞价须知
(一)土地流转区域:纳达齐牛录村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00亩(承包面积以测量实际耕种面积为准)。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成交人自行承担因生产而产生的机井、管道维护费、水电费及地下水资源费等其他生产费用。
3.秋收后产生的农作物秸秆、麦草归村民所有。
4.如要逾期缴纳土地承包费按全价的20%的违约金。
5.村委会有权收回村集体土地进行重新发包。
6.此次竞拍如有未报名未参与竞价导致土地流标的,择日再进行一次公开交易。如还未有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价,那该地块视为自愿放弃。发包方(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依法处置。
(四)报名条件:
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需缴纳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账户名: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9558853006000710304
行号: 102898002213
开户行名称:工行伊犁伊宁解放路支行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允许代缴纳保证金和现金报名)。竞价完成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竞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3.成交后满足7日公示后在15日内能够一次性将一年承包费全部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监管账户,若缴纳日期截止前未付清承包费的,竞价单位有权收回土地重新进行经营权流转,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有意参与者须于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19:30时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登录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找到对应经营权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民委员会。
4.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6:3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5.竞价地点: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会议室)。
(六)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  
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古丽亚 18094986683
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牛录村:谢波 18095935618
二、相关要求
(一)参与对象:
1.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竞价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
2.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
(二)报名须知:
1.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在指定保证金帐户内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逾期不予报名。
2.本次土地竞价由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并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交人当日支付,交易服务费从竞价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三)成交公告公示:
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线上系统(e聚农宝app)进行公开竞价成交结果公示。
(四)电子合同签订:
成交方与标的单位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合同及相关耕地保护补充合同。
(五)合同备案:成交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3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竞价。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竞价。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竞价。
4.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竞价成交的,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四、竞价规则
1.本次发包项目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2.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3.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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