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事局关于公布船舶技术规范意见日常反馈联系方式的通告

政务   2024-09-23 16:49   江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高效服务航运、造船业安全绿色发展,深入了解行业需求,拓宽船舶技术规范意见征集渠道,连云港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船舶技术规范实施日常反馈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连云港、盐城地区船舶技术规范意见日常反馈联系方式。辖区各船舶修造、设计、检验、航运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如有对船舶技术规范需要咨询,规范解释或立项建议的可联系反馈。


意见类别


1

咨询类


指对船舶技术规范不熟悉、不了解或存在疑问需要答疑的情况。


2

规范解释类


指对船舶技术规范条文理解存在疑问,现有规范条文或实施指南等难以直接释疑,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的。


3

立项建议类


指对新船舶技术规范的制定建议和现行船舶技术规范的修改建议。



联系方式


连云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电话:0518-82310274;

邮箱:lygmsa_cbc@163.com


盐城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电话:0515-80893686;

邮箱:774338312@qq.com




连云港海事
为航运企业及个体船员提供相关信息,发布相关事项的办理情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