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清零 | 严执法、除隐患、守护“箱运安全”,我们在行动!

政务   2024-10-18 16:21   江苏  

为贯彻落实部海事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8月,连云港海事局印发《水上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带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方案》印发后,墟沟海事处闻令而动、立足实际、周密部署,依据《水上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清单》内容,聚焦辖区集装箱运输安全,迅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动员宣贯


针对《方案》清单中涉及集装箱运输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墟沟海事处认真总结前期核查经验,结合水上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方案要求,采取“重点企业重点宣贯、重点船舶重点核查”的方式对辖区相关外贸集装箱船舶企业进行宣贯动员,推动航运公司开展突出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就集装箱船舶规范承运、集装箱超重、VGM数据核查、船载危险货物申报等事项开展现场交流。

立足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模式

通过疏通信息获取渠道,完善数据信息核查方法,在“四个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载运外贸集装箱船舶的重点检查和现场巡查,有效强化集装箱船舶“两超一危”(集装箱超重、申报的集装箱VGM与实际不符、包装危险货物瞒报)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按照“四种情况、闭环管控”的方式对外贸集装箱进行检查:


01

根据EDI系统内申报的集装箱VGM数据与船方装箱清单进行核对,对待无VGM数据或未及时填报、告知船方VGM数据的集装箱,严令船方不得装运;


02

现场巡查时抽检船方集装箱单据,核查装船集装箱VGM数据是否及时如实告知船方,船方是否根据验证重量合理安排箱位,对待不科学积载、不重视集装箱验证重量的船长、船员,责令纠正的同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贯;


03

对VGM数据存在异常或箱重涉嫌超过承载负荷的集装箱安排重量复核,对待复核确认超重和申报的VGM数据误差超过5%或者1吨的,严格督促托运人立即整改纠正,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04

充分利用连云港海事局箱运危险货物智能选箱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筛查,进一步强化船载危险货物“1+4”联合查验工作机制运行,在海事-海关联合查验、海事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包装危险货物涉嫌误报、瞒报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集装箱和船舶,在其整改完成后,采取远程复核和现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证,确保发现的问题纠正到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


落实严管严控,推进清零行动


01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域集中开展集装箱运输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专项活动,保持对辖区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集装箱超重及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的突出违法行为实施清单化管理,做到“问题清、底数清、责任清、进展清、成效清”。

02

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纠正”的快速处理机制,秉持“严管严控、严查严处”原则,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严惩不贷,树立“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实现检查率、立案率、通报率三个100%,切实将“突出违法行为清单”转化为“动态清零成效清单”。

03

将“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专项行动与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突出违法行为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型。对于检查发现的尚未构成违法行为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全流程跟踪,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完成闭环整改。

9月份,墟沟海事处共开展船舶检查67艘次,突出违法行为检查93次,现场宣贯、普法教育26次,查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及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五或者一吨的违法行为8起。

下一步,墟沟海事处将持续推动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工作,聚焦影响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创新治理模式,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不断提升辖区水上安全监管效能,以严格执法促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以突出违法行为动态清零促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供稿|张艺

编辑|任伟伟  校对|张晓楠

审核|韦姗姗

连云港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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