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7班315人
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环翠社区及环翠大鹏路以西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仰贤社区1、2、3、14、15、16组、大坪村的适龄儿童,富临国际、桃源华庭、鼎盛上城、碧桂园一、二期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学校所在地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一)第一类:片区户籍人口、常住户口在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
2.户籍随居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内购房(不含店铺、店面)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详见《永春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的工作意见》(永教基〔2024〕61号)。
1.招收符合第一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不动产权查询方式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bMgaPpRsHWlkq4njP3Afw)
2.招收符合第二类招生优待对象的,须提供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3.家长须在永春县小学“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服务区域内的入学对象只能报名就读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识别,不得跨区域报名或报名参加其他学校摇号。
4.经对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我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计划数已满,将不接受片区外适龄儿童报名。
未尽事宜以《永春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的工作意见》(永教基〔2024〕61号)为准。
永春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6月19日
编辑:陈圣洁
一审:刘桂芳
二审:尤婉清
三审:陈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