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是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发展阶段的一次全面修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修改公司法对于完善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1994年7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年已30周年。我国的《公司法》共经过了1999年、2004年、2013年、2018年四次修正和2005年、2023年两次修订。此次修订是《公司法》出台后的第6次修法,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新《公司法》修订后共15章,较2018年新增两章内容,从“总则”到“附则”部分共266条。此次修订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完善股东的出资责任,针对2013年公司法修改以后实践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强化了股东的出资责任,对认缴出资进一步规制,新增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和加速到期制度等。二是公司治理规则的修改,核心的内容就是提供更多的治理模式,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降低公司治理成本。三是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四是国家出资公司的修改,强调国家出资公司中的合规管理。五是公司债券相关的修改,完善了公司债券规则、公司债的定义。六是其他条文修改,完善公司设立和退出制度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新修订的《公司法》是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贯彻实施《公司法》是深化法治国铁建设、提升依法治企水平的必然要求。贯彻实施《公司法》,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促进国铁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开创法治国铁建设新局面。贯彻实施《公司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国铁企业治理能力的具体行动。贯彻实施《公司法》,有利于国铁企业正确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持续增强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有利于健全完善国铁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铁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构建“六个现代化体系”提供支撑保障。贯彻实施《公司法》是推动国铁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铁路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贯彻实施《公司法》,有利于国铁企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进程中,我们要肩负新的使命重任,持续做好《公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紧盯变化关键,健全完善依法合规、运行有序、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构建权责明确、协调运转的治理架构,全面提升国铁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铁路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