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利加
美国这个国家,历史很短。从1776年发表《独立宣言》、宣告美国建国算起,至今不过248年,从1607年第一批大约100个人的英国殖民者团队抵达弗吉尼亚詹姆士镇建立第一个英国殖民点算起,距今也不过417年。
1607年,在中国来说,是明朝倒数第四个皇帝万历年间,属于明末期了,37年后,也就是1644年,崇祯上吊,明朝灭亡。而美国建国的1776年,则是清朝乾隆年间了,乾隆帝还要再干19年才轮到嘉庆,而清朝才走至中段,还能再撑135年。
英国人并不是最早抵达美国这块土地的西方人,在他们之前,西班牙人、法国人早就来过了。
——我们熟悉的西班牙航海家哥伦布,看了马可波罗写的中国游记,夜不能寐,相信一路向西,就能抵达满地黄金和香料的中国,只可惜,没算准地球的大小——少算了一半,误打误撞到了巴哈马群岛中的华特林岛,那是1492年的事了。
哥伦布上岛后,很快发现,这地太小,不可能是中国,但他相信中国就在附近,当时中国、印度和日本以及其他东亚地区被他们统称“印地”,所以岛上和周围的原住民也就莫名其妙有了一个“印第安人”的称呼。
哥伦布到死都没明白,他找到的是一块西方人完全陌生的“新大陆”,但他后来知道那不是中国,因为中国满地黄金,而他抵达的小岛毛都没有。生前,他一共在美洲和欧洲之间来回四次,所获不多,但点燃了西方航海家的冒险热情,此后一批又一批的西方“海贼王”蜂拥至美洲寻宝。
其中,哥伦布有个朋友叫亚美利哥·维斯普奇,1507年也来了。这哥们不仅敢冒险,还能说会写,第一次知道好友找到的是新大陆,并将这锦绣山河描绘得如诗如画,从而吸引了一个叫马丁·沃西穆勒的铁粉。马丁根据偶像的描绘,画了副世界地图,并用偶像名字命名新大陆,这就有了“亚美利加”。
1607年英国人抵达美国之前,西班牙人、法国人是美国这块土地的主要玩家,不过他们主要集中在美国的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所以现在美国中西部一些地名,都是西班牙语,比如科罗拉多州,就是西班牙语,意思是“带点红色的”,而什么圣劳伦斯河、路易斯安那州,那就明显有一股浓浓的法棍面包的味了。
自1607年英国人来了以后的150多年间,更多的西方人又陆续来了,包括法国、德国、荷兰、爱尔兰和其他西方国家的人,并各自建立了殖民地,且相互打来打去,在北美卷了起来。只是说,在美国这地盘,最终是英国人卷赢了。
那为什么英国人最终能卷赢呢?这就要说到来这的英国人,具体是什么样的人了。
清教徒
我们都知道,早期的冒险家来新大陆,主要是受雇于当时的欧洲王室,本质是来淘金的。哥伦布就是受雇于西班牙王室,再比如最早抵达美国的法国冒险家尚普兰,是受雇于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并于1605年在北美建立了第一块法国殖民地。
但来美国的英国人和这些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不单纯是来求财的,而多是带着宗教使命感而来。
——众所周知,“我对赚钱不感兴趣”的人一般都比较天下无敌。
比如,1620年乘坐“五月花号”3桅盖帆船来的102名英国人,就很有代表性,这其中,大约一半是后世所谓的“清教徒”。
“清教徒”的英文叫Pilgrims,是这次航行的首领之一威廉·布拉德福德的回忆录中用的词,原意是长途跋涉的“朝圣者”,是一帮“舍弃了城市的舒适去往‘山顶’创造天堂之国和精神家园”的人。
不过这只是他们的自我期许,其实他们在欧洲,并不受待见,被视为“分裂主义者”。实际上,也正是因为在欧洲遭遇排挤和迫害,他们才千里迢迢来到美洲创造一个自由的新世界。
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在欧洲遭遇排挤呢?这就要说到德国一个叫马丁·路德的大学教授了.
当时的欧洲,大家都共享一个教会,就是信仰天主教的罗马教廷。这个教廷权力很大,各个欧洲王室国王的任命乃至婚丧嫁娶都要它点头。但自1313年开始,罗马教廷干了一件很不地道的事,就是向教众售卖“赎罪券”,声称只有花钱买券才不会下地狱。
以前大家都没觉得怎么样,但1517年,马丁·路德突然觉得这事不合理,有违《圣经》,这不就是变相敛财吗?上帝那么宽厚仁慈,你信了就能得救,甚至都不需要依赖教会,何必要花钱呢?所以闲着没事,他就在任教的大学附近的教堂贴了一张讨论神学的“贴子”,想着说,跟大家心平气和探讨下。
这本来也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当时这种贴子很常见,就跟现在发了一条长文微博差不多,只是,令他大感意外的,是他的贴子突然火了,成了一个大爆款,人们纷纷转发朋友圈,然后就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史称新教改革。可见,他无意中戳中了当时无数教众内心的疑惑。
这场自德国发起的改革,于1533年,通过国王亨利八世,率先传到了英国。这哥们,是因为出轨了一个叫安妮的侍女,想娶,却得不到罗马教廷的应许,而声称脱离罗马教廷而改信新教的,所以他的目的也不纯。实际上,得到安妮三年后,他就把人家送上了断头台。
亨利八世有三个子女,分别是爱德华六世、玛丽一世,以及伊丽莎白一世——安妮之女。
这个爱德华一世率先继承王位,信奉新教,可惜9岁登基16岁就殁了,然后玛丽一世上位了5年,疯狂追捧天主教,用火刑柱将300名新教徒活活烧死,获封“血腥玛丽”,成了后来西方影视剧中的常驻反派。
直到睿智的伊丽莎白一世上位,英国的信众才算消停下来,因为她走的是一条中间温和路线,信奉新教的同时,保留了一些天主教的特点。
但也恰是这份中间温和路线,让一部分极端的新教徒不高兴了,他们觉得与天主教要断就彻底断干净,不要拖泥带水,而这部分极端的新教徒,就是前面说到的“清教徒”。
到了1570-1605年,清教徒也分化了,一部分觉得应该留在英国慢慢地促进新教改革,一部分就觉得等不了了,不如换个地方,与志同道合的教友再造一个新世界,所以他们也被称为“分裂派”——算是本就极端的清教徒中的极端派。
尤其是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死了以后,英国新上来的国王詹姆士一世,可没有伊丽莎白一世好说话,对分裂派很不宽容,动辄将他们关进大牢。
所以从1607年起,包括威廉·布拉德福德、罗宾逊和布鲁斯特在内的一些分裂派领袖,就领着教众开始了寻找新世界的艰难迁徙。
1620年“五月花号”这批英国清教徒,算是首次有组织地往北美迁。这群人在海上漂了三个多月,从1620年8月漂到11月,期间死了两个成人,还有一个婴儿诞生。
他们本想停靠在哈德逊河口,即现在纽约附近,但因为风大,偏航了,飘到了现在的马萨诸塞州湾区,上岸后,他们把登陆地区命名为“普利茅斯”。
这批清教徒之所以被后世铭记,还因为他们在登陆之前,本着防止无组织无纪律的原则,自愿订了一个自治条约,即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并依据该公约,在美国建立了第一个英国清教徒乐园——普利茅茨殖民地,布拉德福德当选总督。
这份200字的公约规定:忠于圣经、也忠于英王,来北美的目的是为了荣耀上帝,大家为了集体利益而公正平等地自订契约。
这是北美清教徒用“自律”防止过度“自由”的起始,后来这种精神,融入到了美国宪法,成了美式民主的基础,实际也奠定了延续至今的美国“保守”底色——注意,这点非常重要,一直到现在,美国还是西方国家中宗教氛围最浓的,后世发生的许多事,也跟这事有关,我们下一篇文章会讲到。
一开始,殖民地的日子极其艰难,他们在船上住了一年,才在岸上建好居住点,忍饥挨饿是常事,经常偷印第安人的玉米果腹,仅前三个月,就因为严寒加上天花,死了一多半的人。但美国历史就是在这风雨飘摇的日子里启航的,迎接他们的将是直通太平洋的广阔沃野。
北美十三州——新英格兰
聊到美国,我们经常会说到“北美十三州”,说它是美国最早的领土,后来才把土地扩展到现在这个规模。
其实北美十三个州,原来,就是一批又一批的英国人,跑来北美建立的最早的十三个殖民地,类似最早的弗吉尼亚,普利茅茨——1691年并入到了马萨诸塞。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最早的殖民地,虽然都是英属殖民地,且都宣称效忠英王,但他们并不相互隶属,每个殖民地都是一个独立小国,所以美国现在的州依然还叫“国家”(state),也都有各自的传奇故事——“五月花号”的故事只是其中之一。
这十三个殖民地,从性质上分,大致可分为三类:王室自己的,王室特许经营的,还有业主自己开发的。也可用地理位置来划分,分别是最北部的新英格兰,中部殖民地,以及南部殖民地。
比如最早开发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原来是伊丽莎白一世,授权一个叫沃尔特·雷利的人去开发的,失败了,后来,开发权由詹姆斯一世,授权给了“伦敦弗吉尼亚公司”。这公司就在英国使命忽悠,融了资,招了人,然后就到了弗吉尼亚詹姆斯敦,这次成功了。
但当时条件极其艰苦,饿死累死了很多人,并雇佣了最早黑奴,与印第安人爆发血腥战争,相互大屠杀,后来考古还证实出现过人吃人的现象——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美国人不愿意聊这段历史,而比较喜欢聊13年后出现的“五月花号”那批人。
也是因为太高的死亡率和大屠杀这类惨剧,英王詹姆斯一世,后来下令解散了伦敦弗吉尼亚公司,收回开发权,将弗吉尼亚“国有化”了,所以弗吉尼亚也就成了王室自己的殖民地。
再说说马萨诸塞殖民地。
这个殖民,也是一个清教徒领袖建立的。这人叫约翰·温斯洛普,原来是个律师,家境富裕,就因为新教信仰,丢了工作,于是一咬牙,吆喝了一帮道友,跟当时的英王查理一世谈判,获得授权后,成立了北美殖民地开发公司——新英格兰马萨诸塞湾公司。
为什么一定要英王授权呢?这是因为,去遥远的新大陆开辟殖民地非常艰难,当然也就需要同胞相互扶持,而且过去了,也得跟其他英属殖民做生意,否则,光印第安土著就能把你灭了,更别说还有法国、西班牙和荷兰等其他国家的竞争者——那会没有国际法,荷兰更是出了名的海盗,英国人也抢别人家的。
温斯洛普前往北美的时间,是1630年,带领的队伍非常庞大,一共11艘船,共700名清教徒,基本都拖家带口,建立的马萨诸塞殖民地,是一个纯清教徒天堂,而且宗教氛围比普利茅茨严厉得多,是禁止其他宗教信仰的,要在这待,就必须信仰新教——做礼拜、禁欲、学《圣经》,一个不能少。
由于当时的英王查理一世,比他爹詹姆斯一世还要严酷,反对一切新教,推崇天主教,所以马萨诸塞殖民地建立后,触发了当时英国的清教徒大移民,十年间,来了大概两万多清教徒。
但,也不是所有英属殖民地都在宗教信仰方面那么专制,同为清教徒的罗杰·威廉姆斯,所建立的罗德岛殖民地,就非常自由。
威廉姆斯,是个语言学兼神学家,毕业于剑桥大学,1631年来到温斯洛普管理的马萨诸塞殖民地。一开始,温斯洛普以为这个大学者跟他一样,是个不妥协的清教徒,所以热情地接待了他,可接触下来才发现,此人思想极其“反动”,不仅说每个人都有信仰自由,不能强迫,还说政教要分离,不能搅合在一块。
拥有这样的思想,在严厉的马萨诸塞,肯定待不下去,所以威廉姆斯就去了普利茅茨。可在普利茅茨待了一段后,他发现这地方跟马萨诸塞也不过是半斤八两。他很不满。
而且他还有个观点,认为马萨诸塞、普利茅茨都“不合法”,因为土地是当地印第安人的,不是英王的,而他们建的殖民地却是跟英王订的合同。
如此“反动”,也就难怪,他后来遭到了马萨诸塞湾议会的审判,并被判决,从哪来就回哪去。
威廉姆斯找了一个印第安人首领帮忙,才安全离开马萨诸塞。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理想。1636年,他和12个支持者,从当地土著手里买了一块地,自建了一个殖民地,这就是信仰完全自由、政教分离的罗德岛殖民地。
罗德岛只有4000多平方公里,至今也是全美最小的州,但却是最自由的,什么人都有,甚至不信教的无神论者都能生活得很自在。
更为重要的,是威廉姆斯“宗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思想,被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写进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成了今天美国信仰自由的基础性思想。
罗德岛,是直接从土著手里买的土地,所以最初跟英王没啥关系,属于业主自建型殖民地。但也正是因为此,马萨诸塞和普利茅茨,一度想要吞并它。威廉姆斯依靠印第安人帮忙,才抵御他们的武力威胁。1643年,他通过一本研究印第安语言的书,顺利获得英王颁发的授权宪章——算是有证了,罗德岛才不再受欺负。
但是,信教自由和不自由的矛盾,并没有在这些殖民地之间消失。就在威廉姆斯建立罗德岛殖民地的同年,即1636年,一个叫托马斯·胡克的清教徒,也不满马萨诸塞过分窒息的管理,于是来到康涅狄格河谷建了一个新殖民地,这就是康涅狄格殖民地
康涅狄格最大的特点,是胡克在这起草了北美第一部成文宪法,叫《基本秩序》,算是美国民主的提前实验吧,因此它也被称为“宪法之州”。
这样一来,新英格兰地区,除了马萨诸塞、普利茅茨外,又有了罗德岛和康涅狄格两个殖民地。其实看地图的话,该地区还有三个州,佛蒙特、新罕布什尔和缅因。不过这三个州,只有新罕布什尔算是北美十三州之一。
原因是,佛蒙特,原来属于法国殖民地,美国建国后的1791年才并入美国。新罕布什尔和缅因,原来都属于马萨诸塞,被英王送给了两个好朋友,才分别成立,后来新罕布什尔成了单独的殖民地,直属英王室,而缅因则一直属于马萨诸塞,直到美国建国后的1820年才单独设州,所以也不算北美十三州。
北美十三州——中部殖民地
整体而言,除了佛蒙特外,新英格兰地区,都算是英国人率先占领的殖民地,但北美十三州的中部殖民地,一开始的殖民者,就不是英国人了,而是荷兰人,最早隶属于荷兰西印度公司。
很有意思,中部地区最早建立的殖民地是纽约,但纽约也是一个英国人于1609年建立的,只不过受雇于荷兰西印度公司。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亨利·哈德逊船长。那年9月,他率先抵达这里一条直通大西洋的大河河口,该河就用他名字命名的“哈德逊河”,入海口的一个小岛也是他命名的,即曼哈顿岛。
亨利·哈德逊到了之后,很快就把现在的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大部分地区纳入势力范围,取名新荷兰(也叫新尼德兰)。
1625年,早些年雇佣亨利·哈德逊给荷兰西印度公司干活的荷兰领事伊曼纽尔·范米特伦,被荷兰政府任命为这儿的总督。
关于此人,最富传奇色彩的故事,是他用价值仅24美元的玻璃珠子和商品,从印第安人手里买下曼哈顿岛和长岛——其实是因为印第安人没有土地产权概念,只想着你来这捕猎就来呗,还那么客气带来礼物,反正天高地阔,难不成你能把土地搬到你们荷兰去?而从没想过,“买下”土地的荷兰人有一天会赶走他们。
买下来后,曼哈顿岛这片又被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即现在纽约市。1638年,伊曼纽尔·范米特伦离任之际,又从瑞典人手里买下了新荷兰南面的一块地,这就是特拉华。
之后,荷兰又派了一个新总督过来,彼得·史岱文森。
这是个大能人,给这片土地留下的著名痕迹,莫过于以他名字命名的“史岱文森高中”——出过4位诺贝尔奖得主,纽约乃至美国最强的精英高中,四分之一的毕业生上常春藤,72%的学生都是擅长考试的亚裔。还有曼哈顿中央公园的部分土地,也购自他的家族。
另外,他还扩建了新阿姆斯特丹城,并在曼哈顿岛南面建了一道抵御野狼的墙——后来成了著名的墙街(wall street),也就是华尔街
荷兰人不像英国人,来新大陆主要是为了做生意,比如买卖河狸皮和熊皮,没有那么强的定居意识。
大概从纽尔·范米特伦时代开始,居住在新英格兰的英国人,就跟荷兰人争议纽约与康涅狄格的土地边界问题了。
而1652-1674年,英荷之间又爆发了三次大战,荷兰败了。所以1664年,当时的英王查理二世,就干脆把荷兰人这块殖民地也抢了去,并把它分封给了自己的弟弟约克公爵。约克公爵把新荷兰改成自己的名字,这也就有了“新约克”,也就是“纽约”。
约克公爵也算是个宽厚之人,夺取新荷兰后,没有赶尽杀绝,跟荷兰人谈判说,交出土地所有权,只要不打架,就还能继续搬来当地生活。而且他推崇迁徙自由和贸易自由——包括奴隶贸易。
所以后来荷兰人的文化和习俗,也一直留存在纽约。比如纽约现在的职业棒球队、篮球、冰球队,队服主色至今还是荷兰味十足的橙黄色,还有那个叫Santa Claus老人的传说,即荷兰版圣诞老人。对了,还有一个1648年就来这谋生的著名的荷兰人家族——出过两位总统的罗斯福家族。
约克公爵,还很大方,划出了一块地送给了自己的两个朋友,这就是新泽西——名字取自其中一个朋友的英国老家——泽西岛。
现在的著名摇摆州宾夕法尼亚州,也是约克公爵和查理二世两兄弟送人而设立的
1670年,查理二世和约克公爵两兄弟,为了报答英国海军上将威廉·宾,而专门从纽约划出来一块地,并他的姓“宾”取好名字,送给他的儿子小威廉·宾。
——1653年,清教徒克伦威尔闹革命,把专制的英王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自建军事独裁体制,1658年克伦威尔病亡后,是威廉·宾悄悄将查理二世接回国并再建君主制,所以查理二世对威廉·宾非常敬重。
小威廉·宾算是他爹的逆子,心性非常自由,坐过牢,信奉教友会也叫贵格派——新教的一支,在当时英国本土是非法的。查理二世送他土地,一是为了报答他老子,二也是为了甩开这个不听话的“包袱”。
小威廉·宾到达北美后,不满意“宾”这个名字,说太个人化了,想要改,王室没答应,他自己就加了一个后缀“夕法尼亚”,即树林的意思。
他实施信仰自由政策,还是第一个反对“奴隶制”的殖民地,并为后世留下了一个“可修改的基本法”概念,这为后来美国宪法不断更新的“修正条款”奠定了基础。
对了,约克公爵后来还把特拉华也长期租给小威廉·宾了,因为这地方住着很多瑞典人和荷兰人,而且总是搞事情,小威廉·宾于是居间斡旋,于1704年让该地方拥有了独立的议会,并在美国建国之际单独设州。
至此,中部四个殖民地凑齐了: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和特拉华。
北美十三州——南部殖民地
南部殖民地,一共有五个。我们前面说过,其中的弗吉尼亚,是最早的英国北美殖民地,因为出现吃人现象,老美不太愿意提它,但它无疑是南部殖民地甚至整个北美十三州的“殖民地之母”。
因为,弗吉尼亚(Virginia),本意处女地,一开始的范围包括今天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到缅因州的整个北美东海岸,只是后来被一份一份分解出去了。
另外,我们前面说过,北美十三州,许多都跟自1533年英王亨利八世开启的新教革命有关。而新教革命,又与英国从君主制进入现代君主立宪制的过程高度重合——而我们都知道,英国完成这个过程,是通过1688年光荣革命。
换句话说,英国的宗教革命、政治制度革命和最重要的对外扩张革命,都是在1533年至1688年间完成的。
在这大约150年间,英国国内,有些君主温和,有些君主暴躁,有些信仰新教,有些信仰天主教,反反复复,国内的清教徒,因此一时开心,一时不开心,其中一部分不开心的,就搬到北美单过去了,而英王也乐意他们滚蛋,有时候甚至就干脆送一块北美的地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去折腾,比如宾夕法尼亚。
这期间,王室与清教徒闹最凶的一段历史,是清教徒克伦威尔,1649年把专制的英王查理一世的脑袋砍了,自己做了护国公。双方,最终和解,是在玛丽二世时期。
玛丽二世是詹姆斯二世(即建立纽约的约克公爵,继承他哥哥查理二世的王位)的女儿,本来已经嫁到荷兰,丈夫是当时荷兰的执政者奥伦治亲王威廉。而且詹姆斯二世本有个儿子可继承王位,但一帮新教徒,害怕该王子像他爹一样不够开放,但又不想再砍国王脑袋,所以就邀请信仰新教的玛丽二世回来当国王。
玛丽二世说,我回来可以,但我老公(也是他表哥)必须跟着一起回来,而且他老公也说,可以陪着一起去英国,但我也必须是国王。
——条件很苛刻,但国内把持议会的新教徒们,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答应了。
后来双方达成了一个契约,即著名的《权利法案》,其中国王的征税、建军、司法权乃至花多少钱,都交给议会了,王室等于变成了无实权的象征。而且该法案还规定,国王必须信新教,只能任命由依据宪法选出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且内阁由首相组建。
接着,第二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宽容法案》,规定除天主教外,其他基督教教派信仰可自由。
就这样,英国现代君主立宪制也就形成了。英国正式摆脱王权,从此正式进入现代社会——工业革命还要再等70年左右,得是18世纪60年代的事了。
值得注意,这个《宽容法案》学的是巴尔的摩男爵卡尔沃特立过的一个条例。很值得一说。
卡尔沃特,原来是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国务大臣,享尽荣华富贵,唯一的麻烦,是他祖祖辈辈都信仰天主教,所以经常在国内遭遇新教徒的嘲弄和非议。
他很难受,1632年,向国王要了一块靠近现在弗吉尼亚州的土地做殖民地,这就是马里兰——意思是“玛利亚的土地”。这块地,后来被他的儿子继承了,并考虑到自己家族因为天主教而遭受到的痛苦经历,制定了《马里兰宽容法案》,规定信仰自由。
——不过,这个所谓的信仰自由,只限于包括天主教在内的基督教内部,不过这在17世纪的西方,已经非常难得,因此其精神内核,也被光荣革命学了去。这算是殖民地制度实验结果第一次“反哺”英国本土。马里兰,现在最大的城市巴尔的摩,正是对宽容的创始人的最好纪念。
时间回到1663年,那时候克伦威尔时代结束不久,斯图亚特王朝又复辟了,新国王查理二世,为了表彰帮他复辟有功之臣,拿出了弗吉尼亚南边的一大片区域,分封给了8个贵族做殖民地,这就是“卡罗来纳”,后分为“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
这两块殖民地,其实有点类似宾夕法尼亚,都是国王送给复辟功臣的。这些养尊处优的贵族,尽管拥有殖民地所有权,可不一定会亲自去位处南方而湿热的卡罗来纳,管理基本都是交给“职业经理人”,这点和宾夕法尼亚又有很大区别。
光荣革命后,这类由国王赐给贵族殖民地的事,按理就不会再出现了。不过,1732年,一个叫詹姆斯·奥格尔索普的人却获得了“北美十三州”最后一块殖民地。
奥格尔索普,原本是英国的一名将军,也是贵族出身。不过他很有底层关怀。当时英国已经进入君主立宪的现代社会,到处都在推动平权改革,经济贸易也获得飞速发展,但底层过得比跟马克思笔下的工人还不如,食不果腹、居无定所。
奥格尔索普看不下去了,跟议会和国王乔治二世商量,在北美向印第安人买一块地,建一个没有宗教压迫、种族歧视、奴隶制和酗酒的新世界,让换不起债的人、监狱里的罪犯都去新世界闯荡
国王一听,妙啊,这样国内不也就清净了吗?如此,也就有了佐治亚殖民地——国王乔治的名字音译。
不过佐治亚建立后,并没有实现奥格尔索普心目中的理想,因为人性的贪婪、懒惰和狡猾,换了地方还是一样的。而且,这地方,因为靠近西班牙控制的佛罗里达,英国人来了以后,还与西班牙爆发了血腥的领土战争。
1743年,对人性失望的奥格尔索普,离开了亲手创建的殖民地,但他的理想和仁慈,还是被后人铭记着的,他的生日,至今还是佐治亚州的“慈善日”。
至此,北美十三州,也就是后来美国星条旗中的13条横杠,终于随着佐治亚的成立而集齐:
4个新英格兰殖民地:马萨诸塞,罗得岛,康涅狄格,新罕布什尔;
4个中部殖民地: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
5个南方殖民地: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
未来,这群为了自由的新大陆移民,还将携手完成更加冒险的事业——将国旗左上角的米字旗换成50颗星星。
联合起来
自1732年“北美十三州”最后一个殖民地佐治亚建立,至1776年美国正式建国,还有长达42年的时间。
而这些最初建立的殖民地,一个个都是独立的小国,所以称之为state,相互之间虽然会互通贸易,但自扫门前雪,偶尔还打架。所以他们最后要组成一个国家,必然还有个联合的过程。
那到底是什么促成他们联合的呢?简单来说,外来压力促进内部团结,所谓外来压力,主要就是战争。
1754年,发明家、出版家、作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一个提出“各殖民地联合起来”,起因,就是英国人和法国人的战争。
法国人比英国人还更早在北美建殖民地,所占据的土地的也更大,从今天的加拿大,一直延伸到今天美国路易斯安纳州,叫新法兰西。
很长时间里,在北美,英法两国各干各的,除了1713年欧洲各国因争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王位而签订《乌得勒支条约》,法国转让了部分北美殖民地给英国外,也算相安无事。因为,两国殖民地之间,横卧着一条南北走向的高大山脉,这就是阿巴拉契山脉。
两国最早起冲突,是在今天宾夕法尼附近的俄亥俄河谷地区,大致是今天的匹兹堡附近。
这地方盛产一种动物——河狸,河狸身上会分泌一种香味,肉质鲜美无比,皮毛更是珍贵,因此成为早期西方殖民者最喜欢捕杀的动物(他们连人都能买卖)。刚好,这地又处在两国殖民地的交界处,一言不合,也就打了起来,时间是1754年。
英国这边,派了一支150人的军队,以勘测为名深入到俄亥俄河谷,刚好碰见一支30人的法国军队。法国人本是来谈判的。但英国这边带队的是个年仅22岁的毛头小子,名叫乔治·华盛顿,一冲动干死了对方十余人。
如此,两国正式开打。战争还延伸到了英法本土,史称“七年战争”,而北美部分叫“法国与印度安人战争”——当时法国人跟当地土著印度安人处得很好,联合起来一起打英国人。
战争打响后,英国这边7个原本老死不相往来的殖民地,终于被迫走到了一块。他们在纽约州开了一个大会。身为宾夕法尼亚代表的富兰克林,第一次提出“各殖民地联合起来”。
尽管当时没人理他,只同意共同作战,但英法战争,无疑让各个英属殖民地感觉到了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意义。
这场战争最终的结果,是法国人惨败,基本终结了北美长达200年的殖民统治,仅留下少数几个小岛。整个加拿大,以及原属路易斯安那的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都归了英国,还有原属西班牙的佛罗里达也给英国了——法国为了补偿盟友西班牙的损失,把密西西比河以西的部分地区送给了西班牙。
战争的胜利,极大地增强了英属殖民地的自豪感,生存空间也大大扩展了。
因为法国人信仰天主教,所以这场胜利,也被英国人视为“新教徒的自由”对“教廷的奴隶制”的致命一击。这点,对英属殖民地的团结也相当重要,因为,“北美十三州”许多就是“新教徒乐园”,来北美本质是为了摆脱天主教的专制束缚。
对了,说到这,也有必要提下,之前克伦威尔砍了查理一世脑袋那会,英国本土爆发的就是清教徒与保王党之间的内争,时间是1642—1651年。
当时北美的殖民地,因这场内战出现过一次分化,有的支持国王,有的支持清教徒。最早的殖民地弗吉尼亚支持国王,但像马萨诸塞,则坚决站清教徒。
这场内战第一次让各大殖民地意识到,国王也不是不能废的,砍他脑袋又如何?这对来北美寻求自由的新教徒来说,不啻为一次大型的集体“思想解放”。
另外,除了内战以及与法国的战争外,去北美开辟殖民地,免不了也要跟当地的土著打仗。
这其中,1662年,普利茅斯、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联合起来,与万帕诺亚格部落的首领菲利普爆发的战争,1763年英法战争结束后,英殖民者取代法国,越过阿巴拉契山脉,往西进发时,又与印第安人爆发了一波战争。
这两场战争,对英属殖民地的团结作用自然也不容忽略。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两场相隔百年的战争,本土的英王都有点“作壁上观”。
1662年那次,当时刚复辟的英王查理二世,为了报复马萨诸塞当年内战站清教徒,不理不睬,甚至在战后收回了马萨诸塞的自治权,并把普利茅茨强行并入了马萨诸塞。这可把马萨诸塞、普利茅茨气炸了,往后,殖民地,尤其新格兰地区,更与国王势不两立了。
1763年这波,英王乔治三世,在双方爆发冲突伊始,就跟印第安人签了一个《1763年宣言》,约定英国殖民者就在阿巴拉契山脉以东活动。可殖民地的清教徒们,来北美的目的就是寻求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国王签订的条约,简直是对清教徒的“背刺”。
所以两场战争,虽然都是殖民地与印第安人发生的战争,可到头来,却都在反对国王这事上达成了共识。
他们不管国王什么宣言,也越发觉得与国王疏离,而且越往西扩张,就越觉得与国王、本土英国脱节,越觉得自己不像个“英国人”。
当然,最终促使英属殖民地联合起来并最终走向独立,还得靠对英国本土压榨的反抗。
自由啊
关于美国独立战争,中国人比较熟悉的两个故事,是“波士顿倾茶事件”和“莱克星顿的枪声”。
前者,被视为独立战争的“导火索”,说的是英政府为倾销东印度公司积存的茶叶,授予其在北美殖民地买卖茶叶的垄断权,这样一来,殖民地茶商没法活了,1773年,波士顿8000多人集会抗议,60个不要命的——其中一人是美国的“建国之父”之一塞缪尔·亚当斯,乔装混进东印度公司茶船,将342箱茶叶都倒入了大海。
后者是说,英国政府不断增加殖民地的税收,尤其别出心裁地加了一种叫印花税的东西,殖民地人们不堪忍受,起身反抗,终于,1775年4月,马萨诸塞莱克星顿的民兵拿起武器,开了第一枪,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序幕。5月,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商量建立联合军,华盛顿当了总司令。
应该说,这两个故事,说的都没错,只是并不完整,忽略掉了英国政府为什么会突然变本加厉地压榨北美殖民地,也忽略掉了1773年倾茶事件之前,殖民地和英政府已经摩擦快小十年了。
其实一直以来,英政府对北美这些殖民地算是比较宽容的,他们有不同信仰、搞一套自己的制度,都没问题。事情突然起了变化,还是跟我们上面提到的英法“七年战争”有关。
英国虽然打赢了战争,但政府借债却冲到了130亿英镑。这笔钱,到底有多恐怖呢?当时英国人年均收入大约在10-20英镑之间,而那时英国人口才600万,所以一年的总收入,也就是6000万-1.2亿英镑之间。换句话说,按当时英国人的收入水平,不吃不喝,216年-432年才能还清。
问题来了,欠这么多,到底谁来出?当时英国政府,已经是议会说了算。英国的那帮老绅士们认为,既然战争是为新大陆打的,这钱自然也应该新大陆出,何况,过去这么多年,英政府可从来没有向北美殖民地伸过手,现在是时候“下蛋”了。
所以1764年,英国议会有了第一个向殖民地伸手的征税法案《食糖法》,紧接着1765年,有了一个征税法案《印花税法案》,然后1767年又有一个征收海关税的《汤森法案》,最后才有1773年给东印度公司垄断经营的《茶叶法案》。
其实后面因为波士顿倾茶事件,英政府还出了一个惩罚性法案,叫《强制法案》,把波士顿港给关了,还把马萨诸塞的自治区收回去了,然后才有了1775年“莱克星顿的枪声”。
注意,北美殖民地开枪之前,和英政府一直有不动武的政治博弈,《印花税法案》和《汤森法案》部分条款就在博弈中取消了。但当时交通条件不便利,信息传递实在太慢,以至于殖民地已闹得出人命,英政府这边还不知道,因此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而各大殖民地也越来越愤怒且抱团。
其中最生最大气的,数跟英国本土关系最差的马萨诸塞的首府、拥有优良港口的波士顿,抗议者上街“零元购”,差点把副总督家的房子给拆了,而殖民政府也不客气,开枪打死过人。
英政府要求殖民地交税的理由很直接,而殖民地不交税的理由更是千千万,其中最激进的一条是说,北美属于印第安人的,英政府有啥脸来收税
一个叫詹姆斯·奥蒂斯的律师说,纳税人没同意政府不能征税,还说,英国议会连殖民地代表都没有,更别说征求同意了,后来这话演变成一句著名口号:无代表,不交税!
为殖民地反抗辩护最来劲的,当属托马斯·潘恩。
这哥们,出生于一个英国本土的平民家庭,之前都没去过北美。他做过收税官、货物检验员和老师,干啥啥不成,因为他太愤世嫉俗,性格又倔。但他有一项特长——写一手好文章,言辞犀利,关键好懂、煽动性极强。
1774年10月,他来到费城做杂志编辑。1776年1月,他出版了一本著名的小册子——《常识》,瞬间风靡整个北美,3月内卖出了10万册,至革命结束卖出了50万册——当时北美殖民地总人口才300万,识字的不过200万。
《常识》总共47页,也没啥高深的理论。他说君主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还说英王乔治三世贪婪无度,当然最最关键的,是他振臂高呼:殖民地是时候与英政府分手了,“胆敢反抗暴政、暴君的人请站出来,为自由准备一个避难所!”
这话,将殖民地抗税战的意义一下拔到了一个新高度。
《常识》发表半年多前,“莱克星顿的枪声”已经响起,第二次大陆会议也召开过了,战争早就打响,只不过,《常识》的意义在于,告诉人们这战争到底为什么而打:为独立,为自由。
独立宣言
《常识》传播开来以后,殖民地独立的呼声陡然高涨。
1776年6月,弗吉尼亚的代表率先向大陆会议提出了“独立”议案。但很有意思,这议案并没有一提出就获得代表们的百分百赞同,而是引发了激烈争议,大致来说,新英格兰地区比较赞同独立,中南部殖民地比较迟疑。
大家争执不下,当时的大陆会议主席汉考克,就提出让好朋友塞缪尔·亚当斯组织一个五人小组起草一个文件,供大家讨论,最终该小组里的一名害羞的弗吉尼亚代表担任了这份文件的主笔人,这人就是托马斯•杰斐逊,而他写出的文件,正是流芳后世的《独立宣言》。
当时,没人料到这份文件的重大意义,因为只是一份向大英宣布“我要单过了”的“声明”。所以起草小组成员还客气来客气去,富兰克林也在小组里,他年纪比较大,文笔也是杠杠的,按理,他主笔比较合适,不过他那几天有点不舒服,而亚当斯则说自己说话冲容易得罪人,这才交给了年仅33岁的杰斐逊。
杰斐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阿尔伯马尔县,父亲是个大种植园主,家里五六万亩地,光奴隶就养着600多名。但他却在他关在闷热旅馆里憋了三天写出的文件里说: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就是所谓“天赋人权”。
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份文件里,杰斐逊为了论证北美殖民地必须独立的原因,除了列出英王27条罪状外,还顺带写了一大段抨击奴隶制的文字。
《独立宣言》写出来后,先在起草小组里改了一道,不过都是字词表述上的改动,尔后就拿出来供代表们讨论了。不出所料,代表们分成了赞成独立和反对独立的两派,争得面红耳赤,就差没打起来了。
最后是投票决定的,投票规则,是13个殖民地各执一票,由各个殖民地内部3-7名代表按简单多数原则,决定该票是赞成还是反对。
——注意,当时旁边的加拿大,也是英国北美殖民地的一部分,但它并没有参与大陆会议。原因,是当时英国并没有将加税等苛刻条件施于它,跟英王关系非常好,所以反对北美独立,华盛顿的军队还一度入侵过它,结果,加拿大与北美十三州长期交恶,民族独立意识也越来越强,最终发展成了一个独立国家。
最终结果是,2票反对,另有2票弃权,其余都投了赞成票。后面,亚当斯、富兰克林又做了一点说服工作,终于在1776年7月2日这天“无异议通过”了——有异议的,要么弃权要么躲起来不投了。
但表决通过了还不算,代表们还要逐条审议、删改,才能最终发表,所以又花了一天时间。
最终发表的成文,在杰斐逊原文的基础上大概删掉了1/4左右——其中多数是他抨击奴隶制的文字,因为许多殖民地都允许奴隶制,如果强行废,估计一多半的殖民地都会离开——这就为近90年后的南北战争埋下了伏笔。
——了解奴隶制与美国的关系,可参考《被掩盖的原罪:奴隶制与美国资本主义的崛起》这书。下一篇文章,我会重点讲这事,今天就不具体展开了。
最终,《独立宣言》正式发表于1776年7月4日,地点为宾夕法尼亚费城。“美利坚合众国”也就此诞生了,7月4日成为美国建国日。尔后,13个殖民地代表一一签下自己神圣的签名,教堂钟声大作,13门火炮齐鸣,《独立宣言》随后复制印刷,传遍了北美十三州。
但是,《独立宣言》的发表,只是“美利坚合众国”成立的仪式,跟英国政府的战争可并没有结束。其实双方战争,一直打到1782年,双方签署《巴黎合约》,英国才承认美国独立。而战争结束后,这个初生的联合国才有时间坐下来选出第一届政府。
这期间,一直领着合众国军队与英国打仗的总司令华盛顿,赢得了巨大的声望。这时候,一个隐忧出现了,就是假如华盛顿不放权,将原本以自由为核心价值建立起来的合众国,是不是就要变成军人独裁国家了?正是自这个问题开始,合众国另外一段更加刺激又惊险的历程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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