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货物代开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的,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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