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德阳一女子恶意传播乙类传染病!细节披露→

健康   2024-11-26 10:04   四川  

今年8月,绵竹市人民法院

对一起传播性病罪案件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吉某,流动卖淫妇女

明知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却仍然从事卖淫活动

且在与嫖客发生性行为

未告知对方真实情况

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并处罚金1000元



此前,在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吉某后,绵竹市疾控中心对她进行了流行病筛查,发现其HIV抗体检测呈阳性,而吉某却声称自己并不知情。


针对这一情况,绵竹市疾控中心联系吉某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等相关卫健部门,利用防艾管理系统开展流调溯源工作。最终确认,吉某早在2019年6月6日就已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在当地签署了《艾滋病病毒确证试验阳性结果告知书》《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法律责任承诺书》,这直接成为了吉某违法犯罪事实的强有力证据。同时,绵竹市疾控中心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一步扩大检测筛查,将传染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

相关法律


在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
故意传播艾滋病涉及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关措施

第一步


一旦发生被恶意传播的情况,第一时间寻求艾滋病紧急阻断服务:


艾滋病暴露后预防(PEP)



你需要做到:


尽早到艾滋病暴露后预防定点医院进行咨询和评估,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艾滋病阻断药。黄金72小时!越早服药,阻断成功率越高。




第二步


如果怀疑自己被恶意传播艾滋病,一定要收集好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坏人绳之于法。


来源:人民日报、德阳市疾控中心、绵竹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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