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绵竹市人民法院
对一起传播性病罪案件进行了审理
被告人吉某,流动卖淫妇女
明知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却仍然从事卖淫活动
且在与嫖客发生性行为前
未告知对方真实情况
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并处罚金1000元
此前,在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吉某后,绵竹市疾控中心对她进行了流行病筛查,发现其HIV抗体检测呈阳性,而吉某却声称自己并不知情。
针对这一情况,绵竹市疾控中心联系吉某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等相关卫健部门,利用防艾管理系统开展流调溯源工作。最终确认,吉某早在2019年6月6日就已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在当地签署了《艾滋病病毒确证试验阳性结果告知书》《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法律责任承诺书》,这直接成为了吉某违法犯罪事实的强有力证据。同时,绵竹市疾控中心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一步扩大检测筛查,将传染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
相关法律
相关措施
第一步
艾滋病暴露后预防(PEP)
你需要做到:
第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