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礼让,受伤还全责!

政务   2025-01-09 15:24   重庆  

“转弯让直行”
是车辆通过路口的规则之一
个别驾驶人忽视安全
争道抢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

近日,长寿区G319轻化路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转弯不礼让直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经查,余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因未注意观察和礼让直行车辆,直接与谢某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双方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余某平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无责任。


更多的路口通行规则

1、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下图所示,即灰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2、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但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即白色车辆需让行灰色车辆。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即灰色车辆须让行白色车辆。
4、环形路口行驶原则:进入环形路口让出路口车先行;内侧车辆在出路口前,应该提前变道至外侧车道。

交巡警提醒

在车辆转弯时

除了打转向灯、减速慢行之外

千万不要忘了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

不得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在车辆转弯时

应提前减速、注意瞭望观察

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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