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政治目标的坚强保障。
在我们党百余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正是依靠铁一般的组织纪律,凝聚起全党的意志与力量,从而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迈上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政治优势,我们党正是在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中纯洁组织、发展壮大的。纪律严明为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使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就规定了加入党的组织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须“经党员一人介绍”,才能“成为我们的同志”。1922年,朱德在上海向党的主要领导人提出入党愿望遭到拒绝后,追随党组织多番辗转,从国内一路追到海外,后经在德国的张申府、周恩来介绍,中央执行委员会同意,才得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充分展示了党对党员选拔的严谨态度和对组织纪律的坚决维护。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重申党的纪律,首次提出“四个服从”的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既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内容,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行动一致性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如既往地将加强纪律建设置于重要地位,根据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突出了执政条件下纪律建设的重点内容,全党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提高,党的组织能力进一步壮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正是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的引导规范下,中国共产党人才能焕发出激昂的斗志和旺盛的活力,忠诚团结、接续奋斗,全力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洪流中。人民军队在“立国之战”中以顽强战斗作风锻造出抗美援朝精神,经济战线“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大庆精神,科技文化战线胸怀国家大局、服务建设需要的“两弹一星”精神……尽管这些革命精神内涵和呈现各有侧重,但归根结底是中国共产党人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在革命精神脉络中的生动诠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