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排查,是银行为了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员工行为管理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银行希望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异常行为,防止因个人行为不当而引发金融风险和声誉损失。
这件事虽说是银行对员工的常规操作,但是在排查的过程中却逐渐变了味。
据网友反映,有些银行要求员工上交家庭成员的征信报告,有些银行要求员工提供最近两年的支付宝账单和微信支付明细,甚至还有的银行要求员工提供名下所有银行卡的交易流水……这种行为,难道不是打着排查的旗号,肆意窥探员工的隐私吗?
还有更过分的银行家访,引得员工怨声载道。我只是在银行打工,又没有作奸犯科,为什么要牵涉我的家人?
银行的上述行为,礼貌吗?合适吗?
员工与银行之间,只是劳务关系。基层员工,没有上交家庭成员征信报告和个人消费账单的义务,也没有接受家访的责任。
银行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份谋生的差事,并不是卖身的契约;法治社会,一家企业有什么权利要求员工无条件地将个人全部隐私悉数奉上。
重要的事项不敢查,却在鸡蛋里挑骨头!
基层员工,每月三四千的收入,连还房贷都不够,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基层员工,五加二、白加黑的干活儿,每个月上交给媳妇的工资却极其微薄,这算不算异常行为?(完全可以怀疑,外面有人了)
基层员工,发到手的绩效工资,转头就取现金交给了部门领导,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基层员工,天天抱怨收入低,却在每年春节前大量抢购囤积贵金属产品,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银行高管,隔三岔五宴请客户,觥筹交错,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银行高管,指示下属分散报销,所得钱款悉数归集,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银行高管,道貌岸然、正襟危坐,满口的仁义道德,满肚子的男盗女娼,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老实本分的牛马,柜台坐穿;投机取巧的滑头,发财升官;这算不算异常行为?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是眼瞎看不见吗?
如今的银行基层,业绩压力越来越大,与本职无关的琐事却越来越多。开会、培训、督导、巡视、考核、谈心、做表、汇报……每天忙得晕头转向!
结果,银行还要怀疑自己!不但要提供自己的征信报告、银行流水、消费账单,甚至连直系亲属的征信报告也得上交!
古代的家奴,也不至于如此吧?
披星戴月、加班加点,熬白了多少人的青丝,熬坏了多少人的身体。
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早已两鬓泛白。他们将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银行。
到头来,银行却要变着花样地调查自己。
那些面露菜色的基层员工,他们有贪腐的权力和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