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微腐败”的定义
微腐败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微权力”为自己、亲戚或他人违法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其他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形式。具有轻微性、隐蔽性、日常性、普遍性、基层性、顽固性、危害性,它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零距离腐败”,是与民争利的行为,令群众深恶痛绝。
“微腐败”三个典型特点
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一点点、一滴滴,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好处,如对待干部职工态度冷漠、推诿扯皮、在下现场检查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数量多、次数多、形式多,如接受货主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助职工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干部职工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认为吃点、拿点、送点是增进感情、礼尚往来的需要。
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天天在一起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微腐败”六种主要表现形式
1.吃拿卡要,损害铁路形象。
2.虚报冒领,实现不当得利。
3.套取截留,侵占职工利益。
4.优亲厚友,有失公平正义。
5.假公济私,危害生产秩序。
6.作风不实,影响党群关系。
绷紧纪律之弦
中心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业务关联单位人员或管理及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及陪侍活动等;
2.严禁收受下属所送的“好处”、收受业务关联单位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或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
5.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特别是分批多次宴请、豪华奢侈、餐饮浪费等不良行为;
6.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酒后驾车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7.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虚报出差天数或夜班、加班情况,冒领差补、夜班、加班费;
9.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酒后上岗、通讯不畅、滥用职权乱作为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10.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等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案例提醒
1.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勇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高档手表、首饰、高档白酒等礼品;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所属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志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3年9月,张志勇组织本企业有关人员聚餐,相关费用先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后续为进一步掩盖公款吃喝问题,又将餐饮发票替换为办公用品发票,将业务招待费名义更改为办公用品费用名义。张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3.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原四级高级主办王胜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王胜勇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前往外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及购物卡、加油卡折合共计3.6万元;安排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违规报销其个人购买的物品,共计价值14万余元。王胜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4.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羽翔违规组织旅游问题。2023年5月,李羽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花垣县十八洞村开展主题党日暨工会活动,期间在凤凰古城、芙蓉镇、矮寨大桥等景区游玩,部分费用以党建、工会活动名义报销。2024年7月,李羽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按规定予以退缴。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
不防于小,终亏大德
中心党员干部要
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严格要求自己
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保持头脑清醒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
以实际行动过一个
文明、廉洁、团圆的节日
监制 | 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