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为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的保障支持,经请示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我市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配售型保障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9月29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为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的保障支持,经请示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我市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配售型保障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