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故事 | 密祉珍珠泉

企业   2024-10-29 19:33   云南  


密祉珍珠泉,因井底涌出来的水泡像一串串珍珠,晶莹透亮,终年不断,故而得名珍珠泉,珍珠泉自得名以来一直沿用此名称至今。珍珠泉位于密祉镇永和村南,是冷泉,以其永不休止的甘泉滋润着文盛街世代繁衍生息的子孙。

珍珠泉凿建于清代中叶,准确时间已无可考。井口为正方形,四边各长2.5米,井深约3米,井檐以整块长条大石铺筑而成。一年四季,泉水清澈见底,昼夜喷涌不息,水量充盈丰沛,水质清甜甘美,大旱之年不涸,大涝之年不溢。时有串串白色的水泡,犹如晶莹剔透的珍珠,自井底咕咕而出,成就了一道奇趣横生的自然奇观。周边村民用井水制作的豆腐、米酒、酱菜等,品质上佳,远近驰名。

在未通自来水前,周边家家户户早上都会到珍珠泉取水,肩挑手提、结伴而行,在途中遇到互相拉扯家常,也成了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一种方式。也有到井边洗衣洗菜的群众,这口井一年四季的水量都差不多,即使旱季也不会减少,来这口井取水的群众也未曾因为争抢水源而红过脸。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得到保障,现在家家户户都用上了自来水,珍珠泉的角色也逐渐转换,虽然几乎不再作为主要饮用水的取水点,但是她汩汩流淌的清泉日复一日汇入亚溪河流向更远的地方,犹如中华文化的根,绵延不绝、枝繁叶茂,珍珠泉也成了外来游客必打卡的景点之一。

地名政策小知识(节选)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由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取缔,并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通报批评,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5年内禁止从事地名相关评估工作。

第四十条 公职人员在地名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文图 |密祉镇文旅中心 社会事务办

编辑 |马晓燕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



微弥渡
汇集弥渡资讯,传承弥渡文化,让你了解弥渡,走进弥渡,发现弥渡之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