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有12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本地户籍居民)。
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
对象:辖区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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