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管局“严监管 优服务 强宣贯”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

政务   2024-12-20 14:26   宁夏  
当前,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已进入“决胜期”,为巩固扩大整治成果,中卫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作风,以“不获决胜不收兵”的态度和决心,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扫街”行动

在前期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县(区)局针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回头看”检查,“地毯式”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对发现仍销售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营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力争做到流通环节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存量、增量“双清零”。目前,全市累计查办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案件26起(其中非法改装案件2起),已办结24起,查扣尺寸和整车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67辆、假冒“3C”认证标识头盔15个,罚没款31.72万余元,曝光典型案例12起。

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列入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指导经营单位设置质量安全员,建立并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局统一印制并发放“三书、两账、一公告、一制度”(即《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质量安全员任命书》,电动自行车进货台账、销货台账,《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资料150套,指导经营单位规范化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销货台账建立率、质量安全员配备率均达100%。

聚焦问题靶向开展宣传培训

针对近期检查发现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在售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暂停”状态等问题,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推进会暨标准宣贯会,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认证等内容进行解读,要求经营单位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口,对“3C”认证证书处于暂停、注销等状态的电动自行车立即下架返厂。同时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应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执法,提升监管人员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共培训相关人员92人次,责令下架、返厂“3C”认证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电动自行车9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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