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金陵临床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招生类型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
考生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有关要求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注意不同批次截止日期)。
1.网报:根据不同批次招生时间节点(关注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缴费。
2.材料提交:考生提交材料全部通过招生管理系统上传,不再寄送纸质材料,具体包括:
1、《报考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按统一模版,参见报考须知附件);
3、科研设计: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3000字左右(按统一模版,参见报考须知附件);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报名系统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原则上应于综合考核之前提供)(按统一模版,参见报考须知附件);
8、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按统一模版,参见报考须知附件,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模版,参见报考须知附件);
10、定向培养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按统一模版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参见报考须知附件);
以上1-11所提到的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1文档(命名方式:必需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12、其他附加材料(如有):
(1)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12所提到的材料(如有)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2文档(命名方式:附加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注:
1、《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原件由考生妥善保管,入学后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齐后统一提交研招办(与就业指导办交接,存入学生档案)。
2、按《南京医科大学 2025 年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 (https://yjszs.njmu.edu.cn/2024/1113/c10188a276010/page.htm)要求, 请考生于综合考核前完成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未完成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状态及意见会在招生管理系统中反馈,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准考。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培专业和报考专业对应要求请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报考对应住院医师规培专业要求》。
(二)材料评审
1.导师评审
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60 分) 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成立“评审专家组”(包括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注:不含报考导师),分别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 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
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1:3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布,同时公布综合考核的形式和具体要求。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替补工作。
专家评审依据包含:
(1)学术背景(指学习经历,参与的研究课题,包括课题级别、考生排名等)。
(2)在校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68分,或有连续3个月以上赴海外研修经历将酌情加分)。
(3)学术成果,考核项目主要包括:1)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本人排名;2)发表SCI论文的篇数、IF(按发表当年计)、本人排名;3)著作、专利,本人排名;4)科研获奖情况。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上述考核项目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450分,将予以适度加分。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情况、社会工作实践情况、个人获奖情况等。
(三)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统筹组织。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
内容:①医学博士英语测试(占50%):包括词语用法、完型填空、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等;②专业课测试(占50%):包括二级学科公共题、三级学科选做题。
★综合笔试总分合格线:60分。
2.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开放性
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文献汇报、组会讨论、实验操作、临床实践(形式任选)
思想品德考核:个人品性、科研兴趣和态度等。
★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基于完成的科研设计以 PPT 形式进行 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考生用英语介绍自己和感兴趣的研究方向5分钟,需就研究方案做PPT汇报,每人不少于1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内容包括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报考专业最新研究动态等。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综合答辩*50%。
三、录取工作
考核总成绩(满分 100 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总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替补。
2.学院根据要求及时公布申请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院监督反馈电话:025-80861371,反馈邮箱:dzjinlingjx@163.com。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金陵临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