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政策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修订第一临床医学院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申请材料提交
相关要求请详阅《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https://yjszs.njmu.edu.cn/2024/1113/c10190a276011/page.htm)及《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https://yjszs.njmu.edu.cn/2024/1113/c10188a276010/page.htm)。
注: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的考生须经报考导师确认,提供导师确认材料(包括邮件、短信等截图) 附在《报考登记表》后,并与其余规定材料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材料为申请者所提交经报考导师确认后的报名材料。未经报考导师确认的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材料评审
1.导师评审
导师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各学科成立“评审专家组”(每组包括 3名博士生导师),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 3 位专家(注: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独立评分(满分 100 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 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 1:3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前后在学院网站主页(https://dylc.njmu.edu.cn/)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替补工作。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含专业外语、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内容:
①医学博士英语测试(占50%):包括词语用法、阅读理解和翻译;
②专业课测试(占50%):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基础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二级学科 | 考试科目 |
内科学、老年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生理学 |
外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麻醉学 | 病理生理学 |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临床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二级学科 | 考试科目 |
内科学 | 内科学 |
老年医学 | 老年医学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急诊医学 | 急诊医学 |
重症医学 | 重症医学 |
外科学 | 外科学 |
骨科学 | 骨科学 |
妇产科学 | 妇产科学 |
麻醉学 | 麻醉学 |
临床病理 | 临床病理学 |
肿瘤学 | 肿瘤学 |
医学技术 | 医学技术 |
2.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报考导师对考生临床技能情况进行考核并评分,鼓励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如实验操作、临床实践、文献汇报、组会讨论等。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每组答辩专家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 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综合答辩×50%。综合笔试和综合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考生。
五、录取工作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https://dylc.njmu.edu.cn/)公布拟录取人员考核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替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8307610
邮箱:ylxuesheng@163.com
七、监督监察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和校纪委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监督电话:025-68306642
邮箱:ylpingshen@163.com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