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职场   2024-11-25 23:17   四川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政策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修订第一临床医学院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申请材料提交

相关要求请详阅《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https://yjszs.njmu.edu.cn/2024/1113/c10190a276011/page.htm)及《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https://yjszs.njmu.edu.cn/2024/1113/c10188a276010/page.htm)  

注: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的考生须经报考导师确认,提供导师确认材料(包括邮件、短信等截图) 附在《报考登记表》后,并与其余规定材料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材料为申请者所提交经报考导师确认后的报名材料未经报考导师确认的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材料评审

1.导师评审    

导师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学科成立“评审专家组”(每组包括 3名博士生导师),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 3 位专家(注:不含报考导师)逐一审核,独立评分(满分 100 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 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 1:3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前后在学院网站主页(https://dylc.njmu.edu.cn/)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替补工作。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含专业外语、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内容:

①医学博士英语测试(占50%):包括词语用法、阅读理解和翻译

②专业课测试(占50%):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基础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二级学科

考试科目

内科学、老年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生理学

外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麻醉学

病理生理学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主要为临床专业课,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二级学科

考试科目

内科学

内科学

老年医学

老年医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急诊医学

急诊医学

重症医学

重症医学

外科学

外科学

骨科学

骨科学

妇产科学

妇产科学

麻醉学

麻醉学

临床病理

临床病理学

肿瘤学

肿瘤学

医学技术

医学技术

         

 

   

2.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报考导师考生临床技能情况进行考核评分,鼓励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如实验操作、临床实践、文献汇报、组会讨论等。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每组答辩专家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位为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 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笔试×30%+实践能力考核×20%+综合答辩×50%。综合笔试和综合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考生。

五、录取工作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https://dylc.njmu.edu.cn/)公布拟录取人员考核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替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8307610    

邮箱:ylxuesheng@163.com

七、监督监察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和校纪委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监督电话025-68306642

    邮箱:ylpingshen@163.com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医学硕博园
介绍医学考研考博经验,收集各大学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为考研考博学生节省时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