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护林员待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答复

文摘   2024-11-26 20:31   福建  

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护林员待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4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组织专题研究,对护林员劳务报酬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于2024年5月27日赴红河州开远市与您进行面商座谈,充分征求您的意见建议,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省级财力限制和投入不足,导致开远市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标准相对较低,且没有缴纳社保,留不住年轻人,导致护林员大部分为中老年人,青年占比较少,大多数是兼职人员,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云南省护林员劳务报酬主要由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资金重点保障。资金依据《云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确定的国有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面积以及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保区外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进行核定。

实践中,各地根据管护资金总量、管护定额、管护方式、管护责任、管护难易程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了管护报酬标准,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森林管护体系和相对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开远市的森林资源实际,省林草局平均每年下达森林资源管护经费534.43万元,其中,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356.55万元,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91.34万元,省级公益林管护费86.54万元。截至2023年底,实际选聘护林员365人,其中森工企业职工33人,国有林场职工30人,常规护林员302人。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省级部门根据各县市林地面积,按人均管护2500亩的标准配置护林员,将护林员待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按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助”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省级按各地森林资源面积统一标准安排下达管护经费,并按支出事权划分要求,将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工程省级配套纳入省级预算。鉴于我省森林面积大、各地森林面积、管护难易程度和人员数量不一等原因,不宜统一护林员薪酬标准,因此采取了省级测算下达管护资金,由各地林草部门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和森林管护面积和难易程度的实际安排护林员薪酬的方式保障森林管护的需要。各地聘请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标准,应当视当地森林资源的管护难易程度和农民平均收入等情况确定,并在当年管护协议(合同)中明确。

(二)关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便建立起高效稳定的护林员队伍,维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针对护林员长期从事野外巡护工作的实际,省林草局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拓展资金渠道,为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消除其后顾之忧。同时,积极谋划,主动与有关保险公司衔接,形成护林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承保方案,大幅降低保险费用,提高保障金额,供各地择优选择。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8日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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