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了却了我一桩心事。”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路司法所联合文昌南路社区居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后,当事人张某感慨道。
张某按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缴纳一年的小区内地面停车费。由于张某每天下班较晚,回到小区后经常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在多次与物业沟通无果后,张某一气之下将车停在楼道口,要求物业提供固定车位。了解情况后,社区人民调解员首先联系张某及物业公司开展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向文昌路司法所求助。
为尽快解决张某的问题,接到申请后,文昌路司法所调解员组织开展“夜间调解”。经过安抚情绪、询问事由、核实细节等,调解员与张某沟通:“可以体谅您回家无法停车的心情,但是把车停在楼道口的行为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影响他人出行,而且这期间万一车辆发生什么剐蹭,更是得不偿失。咱们先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再商量个解决办法怎么样?”在取得张某的同意后,调解员又与物业公司沟通:“作为物业方,收取了停车费就应该按照约定为业主们做好服务。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当事人按期足额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物业就应该尽到服务责任,当事人反映停车位不够,其他业主也有这个意见。为了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的纠纷,不如趁着这次机会一次性解决。”经过调解员释法析理,物业方相关负责人同意调解。
见物业方的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趁热打铁”:“小区可以考虑采取分时段限制非小区车辆进入、清理小区内非机动车辆占用停车位等方式解决问题,既为全体业主带来了便利,也提升了物业的服务质量和口碑。”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贴心建议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将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自行车等清理干净,提供更多的车位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张某立即将车辆从单元门口挪开。
“这下再不用为晚上回来停车发愁了。”近日,调解员对张某进行电话回访时,张某表示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清理了小区乱停乱放占用停车位的问题,自己不再为停车难发愁。
作者: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