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60万元货款一次结清 沁阳法院倾力调解纾企困

政务   2024-11-22 17:10   河南  

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西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5月,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工业盐采购框架合同》,对工业盐产品采购业务的原则性条款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按约定向被告公司交货工业盐1602.86吨,并按被告公司的要求开具并提供了相应金额601072.50元的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024年7月,被告公司使用原告公司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该货款挂账,办理了增值税的抵扣,但却迟迟未予付款。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

西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告公司情况进行了调查。考虑到此案涉及本地民营企业发展,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也不利于真正化解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追求共赢。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在该案受理后的第七天,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了所欠的全部货款。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把“调解优先”的理念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最大限度调处涉企纠纷,优化诉讼服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扫码关注沁阳法院微信公众号


沁阳法院
宣传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