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西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
2024年7月1日,原告沁阳市某公司与内蒙古一家公司签订了事故池密封棚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向内蒙古公司供应事故池密封棚。随后,原告公司委托沁阳市某物流中心找车送货,该物流中心找到孙某运输原告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装车不规范,货物未捆绑牢固,原告公司的事故池密封棚部件从货车上掉落,造成部分部件损坏。之后,原告多次找该物流中心和孙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西向法庭受理案件后,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点,确认调解思路和方式,从双方利益平衡点切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公司2000余元并当场履行。至此,该案顺利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着力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实质化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扫码关注沁阳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