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创建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沁阳实践】买卖合同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政务   2024-08-15 19:48   河南  

近日,崇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5月8日,原告某工厂与被告廖某通过抖音认识,廖某以给该工厂供应木条为由,要求该工厂支付货款20000元并提供账号让其汇款;6月3日,廖某让该工厂支付货款5000元;6月5日,廖某让该工厂支付30000元货款。后该工厂派车去装货,廖某以各种理由不予装货,该工厂支付半挂车损失2100元。后该工厂多次与廖某协商,要求廖某退款,廖某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该工厂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本案事实较为清楚,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廖某将货款悉数退回,随后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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