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乡红沙湾村1200亩土地对外公开竞价!

文摘   2024-12-03 18:09   新疆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塔西河乡红沙湾村120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昌吉州
县/市:玛纳斯县
乡/镇:塔西河乡
村:红沙湾村

土地流转面积: 1200亩


流转地块情况:

序号土地性质面积(亩)底价(元/亩/年)承包期限备注
1机动地16410002024年12月12日-2026年10月30日不限制
2二轮承包地103610002024年12月12日-2026年10月30日不限制
流转年限:2年(2024年12月12日-2026年10月30日)。
支付方式:在中标当日起10个工资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承包费(计算方式:成交单价x土地面积X2年)。
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报名结束日期:2024年12月12日公开竞价前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保证金:须缴纳报名保证金20万元现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资格。最终成交人如放弃承包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中标者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基础设施押金5万,风险保障金15万元,合同到期后,土地设施完好归还后无息退款,未中标者现场有序原路退回报名保证金。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1:00。

竞价地点:玛纳斯县塔西河乡红沙湾村文化室(提前30分钟进入会场)。

联系人:加列力汗·萨尔赫提18699559600,唐建琴 16690013560。

报名方式:玛纳斯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或e聚农宝APP报名。


备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属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3、承包人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资源,严禁破坏农田道路、水渠、林带等基础设施。
4、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委会协助管理。
7、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8、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公开竞价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企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资本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参与本次公开交易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公开交易承诺书;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3、有经济能力,竞价现场能够一次性支付全部相关土地费用并支付本次竞价服务费。
4、竞价规则:本次发包耕地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三、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可报名。公开招标发包,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
2、成交公告公示:在昌吉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3、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网签合同,须在竞价当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土地公开交易承诺书》。
四、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3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竞价会议开始后无故未到场参与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与。
五、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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