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名胜古迹代价巨大:三清山攀岩者被判罚

文摘   科学   2024-11-14 10:19   贵州  

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和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明、毛某明、张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值得关注。

这一案件是全国首例因故意损毁自然遗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自然遗迹提起的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事件:2017年4月15日,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攀爬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巨蟒出山”岩柱体(又称巨蟒峰)。在攀爬过程中由张某明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毛某明、张某则沿着张某明布好的岩钉和绳索攀爬,三人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的方式共同攀爬至巨蟒峰顶部。经现场勘查,张某明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钉26个。



判罚:

刑事: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五万元;对张某免予刑事处罚。

民事:判决张某明、毛某明、张某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三清山

三清山所属江西省上饶市,位于玉山县与德兴市交界。又名少华山、丫山。因玉京、玉虚、玉华三峰宛如道教玉清、上清、太清三清尊神列坐山巅而得名。
三清山是道教名山,同时也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国家地质公园。
看过后是不是觉得“三清天下秀”并非浪得虚名,苏轼也曾感叹“揽胜遍五岳,绝境在三清”。
其久远的地质历史,更是让其不但有美学价值和经济价值,更有着重大的科学价值,被誉为地球科学的瑰宝。八亿多年的演化历史让它成为沉积学、地层学、古生物学、岩石学、大地构造学、地球动力学、地貌学等众多学科的完美研究对象。
包括本案件“巨蟒出山”岩柱体在内的多个岩体,体现了三清山的花岗岩微地貌现象。(更多花岗岩知识,请点击→→→地学知识 | 花岗岩

“巨蟒出山”,主岩体垂直高度约为128米,厚度在7~11米之间,顶部大且扁平,颈部稍细形似一条大蟒蛇,该石峰上还有数道横断裂痕,但经过亿万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
这种地貌是如何形成的呢?
除了花岗岩地貌,还有其他地貌类型

地层自元古宙至第四纪均有出露,含有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侏罗系、白垩系、第四系。网图就不多放了,下面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吕洪波老师拍摄的照片。

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下,真的很美!!!
不过,还是提醒大家
一定文明旅游
爱护自然环境与资源
否则,无论是对名胜古迹还是自身
代价都是极其惨痛的!!!

资料来源:桔灯勘探、黔微普法、地学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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