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西安市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学术   2024-11-01 19:08   陕西  

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委托,10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龚晓燕带领执法检查组在西安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周至县、灞桥区、临潼区等地检查水利工程运行、水污染防治、环境风险管控、秦岭“五乱”问题整治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西安市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检查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把流域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贯通,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持续把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贯通,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等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秦岭山、保护好水源地。要持续把依法保护和推动绿色发展贯通,坚持系统观念,加快流域区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持续把单区保护和区域协同保护贯通,进一步探索市际、区(县)际协同保护机制和跨区域协同立法,凝聚保护合力,持之以恒守护好秦岭长江“一山一水”生态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崇翊,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来源:陕西人大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您提供秦岭基本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信息、文件解读等,欢迎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