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区域拟建3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六省一市“牵手”保护秦岭

学术   2024-10-30 19:15   陕西  



10月28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副处长李旭辉、四级调研员傅晨出席,介绍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在秦岭地区布设239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

孟卫萍介绍,陕西省的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监管、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陕西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厅内任务分工方案》,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开展了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执法检查,督促中省生态环保督察涉秦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涉秦岭6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工作。

提升监管能力。在秦岭地区布设239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持续开展秦岭地区水、大气、土壤、生态质量和环境DNA监测工作。结合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申报,拟在秦岭区域建立3个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目前正在待国家复核审批。今年3月,联合省林业局印发《关于核查秦岭区域省级自然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线索的通知》,下发8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疑似人类活动线索,组织涉及的市核实整改。

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在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下,建立了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陕西省作为第一个轮值省,先后于2023年12月和今年9月,在西安、汉中成功召开了第一届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轮值联席会议和中期调度会议。在联席会议上,涉秦岭六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签署了《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共同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在中期调度会议上,成立了秦岭生态保护专家委员会。

对示范区每年给予数百万元资金奖励

组织各市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192个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开展核实,对核实的生态环境问题移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整改。开发并上线运行秦岭生态状况综合监管系统,定期对秦岭区域省级及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地开展遥感监测并对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开展核实整改。配合生态环境部对2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保护成效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陕西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总体改善明显,保护成效较为显著。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严守生态安全边界。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5批158个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组织开展实地核实,并向生态环境部上报核查报告。


对创建并被命名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实施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每年分别给予500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推动形成点面结合、多层推进、亮点突出的创建工作良好局面。

2022年以来,先后有2批17个县(区)被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推动国家级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将发布2024-2030陕西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下一步,将切实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扎实推动省生态环境厅承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重点任务和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重点任务落实。履行好秦岭地区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轮值省职责,强化秦岭生态保护监管,积极推动秦岭区域生态监测网络建设。

不断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开展陕西省“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核查、整治,紧盯中省生态环保督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以及生态恢复治理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开展第五次陕西省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工作。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推荐与复核评估工作。规范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规划审查、推荐审核及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创建过程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转化典型案例。

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认真落实《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实施。发布《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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