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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主要影响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投融资方式,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证券、衍生品投资、股权激励等受豁免
文|财新 岳跃
从2025年1月2日起,包括美国公民、持有“绿卡”的合法永久居民在内的美国人士,在美国设立的实体及其外国分支机构,以及在美国境内的任何个人(无论国籍)或实体,都禁止投资或需要申报才能投资中国的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这三个行业。
2024年10月28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实施总统拜登于2023年8月9日签署的第14105号行政命令——《关于解决美国在特定国家对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的投资问题的行政命令》的最终规则。该规则限制或禁止美国人士开展涉及受关注外国人士的受关注交易,但也规定了例外情形。
具体而言,美国人士包括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根据美国法律或美国境内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组建的实体,包括任何此类实体的任何外国分支机构,以及美国境内的任何人(无论国籍)和实体。受控外国实体,是指任何由美国人作为其母公司的非根据美国法律设立的实体,例如该美国人是该实体的普通合伙人、管理成员、投资顾问、或拥有该实体董事会5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表决权。
最终规则对禁止和需申报投资设置了详细的情形。例如,AI系统开发训练所需的计算能力大于10^25次计算量,交易将被禁止;如果该系统主要使用生物序列的数据时,则标准为10^24次计算量。系统训练所需的计算能力大于10^23次计算量,但又不具备被禁止的交易的特征,交易需要向美国财政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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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15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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