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道教仙传在俗、教目录中的著录演变及文化内涵分析

创业   2024-10-20 10:34   山西  
着集中体现。目前学界已有几篇关于道书在官私目录中著录问题的文章,如王宗昱《官方目录学中的道书》、刘永海《浅谈我国古代官私书目中的道教典籍》以及孙显斌《历代目录对道书的著录与分类》,但对于“仙传”这一重要道教文献类型在目录中的著录情况尚未见单独论述。笔者不揣浅陋,详细梳理俗、教目录在仙传著录上的演变,进而揭示其背后的文化内涵,以求教于方家。

仙传在道书目录中


由隐及显的变化

  东晋南北朝,大量士族信奉道教,提升了道教的理论水平,“再加上此时佛教翻译大批经书对道教造成威胁,道教才转而注意宗教教义和义理的阐释”1随着道教经书的增多,道书目录的编纂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从西晋鲍靓《〈三皇经〉序目》始至清末,道书目录计有63种之多。2其中有一派、一山之专门目录,也有总括道书之综合目录。从道书目录编纂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仙传在道书目录中经历了一个由隐而显的过程,这背后反映的是仙传在道教学术体系中独立地位的确立及其独特价值的彰显。

  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之《遐览》被姚名达视为道书目录之“椎轮”,是留存至今、有名有实的最早道书目录。在《遐览》篇中,葛洪将其师郑隐所藏道书分为道经和诸符两大类,内中收录经、录、图、法、律等经符类文献,也收录《六安记》《鹤鸣记》等道教名山志,以及《移门子记》与《黄山公记》两篇人物传记。《移门子记》与《黄山公记》可谓是最早见于道书目录的仙传。不过在郑葛师徒眼中,仙传并非道书之最要者,“道书之重者,莫过于《三皇内文》《五岳真形图》”3

敦煌道书残卷 P.2861.2+2256(影印)
  葛洪之后,随着道教学者对道经理论认识的提升,道书目录在分类上愈发细化,而“十二部”分类法的形成意味着仙传在道教学术体系中独立地位的确立。关于“十二部”何时出现,学界聚讼纷纭4,随着对敦煌道书残卷P.2861.2+2256研究的深化,“十二部”与陆修静之密切关系已十分明确。1974年,大渊忍尔将敦煌P.2861.2+2256命名为宋文明法师的“《通门论》卷下”,这一观点长期以来成为国际道学界的共识。20世纪末,王卡、王宗昱、马承玉诸先生对大渊忍尔的命名提出了质疑。近年,刘屹先生在《六朝道教古灵宝经的历史学研究》一书中通过多方论证指出,P.2256并非宋文明作品,而是“一部按需取材、不惮重复的统编组合之作”,是“兼具陆修静和宋文明两位道教大师对灵宝经经教体系的各自理解,又有P.2256作者自己新义阐发的作品”,故将其拟名为“敦煌本佚名《灵宝经义疏》”。5很明确,P.2861.2+2256是一份抄录古灵宝经目及汇编陆修静、宋文明及佚名者对“十二部”理论认识的典籍文献,而其中的古灵宝经目以陆修静编纂的道书目录为蓝本。这份古灵宝经目究竟是以陆氏437年《灵宝经目》还是471年《三洞经书目录》为据,并不是本文所要考察的重点,本文注意到的是,从这份道书目录著录情况以及陆修静对“十二部”的理论认识中可以看到,相比郑葛师徒,陆修静对仙传的独特价值进行了确认。这份古灵宝经目包含有“元始旧经”与“仙公新经”:旧经著录10部经书,内无仙传文献;新经著录10部经书,中有《太极左仙公神仙本起内传》和《太极左仙公起居经》6两篇葛玄传记。在此基础上,陆修静将道书分为“十二部”:

  第一经(文)、第二神符、第三玉诀、第四灵图、第五谱录、第六戒律、第七威仪、第八方诀、第九众术、第十记传、第十一玄章、第十二表奏。陆修静还对各部进行了抽象概括,认为记传乃“玄圣所述学业得道成真之法”7。由此可见,陆修静不仅给予了仙传独立的学术空间,亦从理论上肯定了仙传独特的学术价值。

  陆修静之后,在宋文明等道教学者的努力下,“十二部”分类法成为道书综合目录广为接受的分类方法,这意味着“记传”作为独立的文献类型在道教学术体系中得到了确认,仙传成为道教学术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十二部”分类法的重要构建者,在陆修静的学术视野中,仙传不具备与经符类相提并重的学术分量。泰始七年(471),陆修静在宋明帝的大力支持下搜集道书,编纂《三洞经书》,其目称之为《三洞经书目录》。陆修静称该目录有“道家经书并药方、咒、符、图等,总一千二百二十八卷”8。从陆氏对该目的介绍来看,经符类是他强调的重点,仙传仍处于被忽视的地步,这与自北周《玄都经目》起各界学者介绍道书强调记传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北周武帝时,玄都观道士在陆修静《三洞经书》基础上进一步搜集道经纂成《玄都经》,其目被佛教徒甄鸾称之为《玄都经目》。甄鸾在《笑道论》中论及《玄都经目》时称其录有“道经、传、记、符、图、论六千三百六十三卷”9。甄鸾在论及《玄都经目》时显然已与陆修静“忽略”记传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甄鸾之后,记传(学者在具体运用时多以“传”概称“记传”)成为道教学者介绍道书内容的重要概念。唐玄宗先天中,道士史崇玄等奉敕“据京中藏内见在经二千余卷”编纂《一切道经音义》,史崇玄在序中有“经仪传疏记等文,可易解者,此不详备”10语。开元间唐玄宗又敕修《三洞琼纲》,杜光庭在《太上黄箓斋仪》中称:“开元之岁,经诀方兴。玄宗著《琼纲经目》,凡七千三百卷。复有《玉纬别目》,记传疏论,相兼九千余卷。”11《云笈七签》之《王延传》在介绍其所编纂《三洞珠囊》时称其“凡经传疏论八千三十卷,奏贮于通道观”12

杜光庭《太上黄箓斋仪》
  自南朝起,“记传”不仅成为“十二部”分类法中的固定组成,也成为教内外学者介绍道书时的常用概念,这种变化符合道教仙传的撰写趋势。东晋南朝始,仙传数量大幅增加,且编纂更加成熟,独特价值日益彰显,成为宣道、证道的有力工具。那么,仙传在道教学术体系中逐渐取得独立地位,并获得教内外学者从形式到内容的重视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仙传在官方目录中由史部“杂传”到子部“道家”的变化

  有学者在讨论道书在官方目录著录情况时,往往追溯到《汉书·艺文志》13,鉴于道教思想来源的博杂性,这似乎无不可。但若从官方目录对仙传的著录入手,起点应自《隋书·经籍志》始。

  见存于今、首次明确收录道教仙传的官方目录是《隋志》。该志集中在史部“杂传”、子部“道家”以及“附录”三处著录道书。其中,子部“道家”主录《老子》《庄子》注疏以及《抱朴子·内篇》《夷夏论》等道家哲学及道论著作。《隋志》“附录”主录经戒、服饵、房中、符图四类道书,将之置于四部之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梁阮孝绪作《七录》,以二氏之文,别录于末,《隋书》遵用其例,亦附于志末,有部数、卷数而无书名。”14二氏指佛道二教,但《提要》讲法似是而非。所谓非者,《隋志》将二氏之文别录于志末的做法,严格来讲是遵用王俭的《七志》。元徽元年(473),秘书丞王俭撰写《七志》,以七部分类法著录书目,七部之末,以“道佛附见”15。王俭《七志》在附录中著录道书是目录学上的创举,这是南北朝道教经书大量问世在目录学上的及时反映。阮孝绪在王俭《七志》基础上撰写《七录》。所谓七录,包括内篇《经典录》《记传录》《子兵录》《文集录》《术技录》,外加外篇《佛法录》和《仙道录》。阮孝绪沿用《七志》收录佛书和道书的做法,但进行了调整,他将此二类纳入“七录”中与经史同列,原因与其宗教信仰有关16。由此观之,《隋志》录佛、道书于志末的做法实乃遵王志而非阮录。所谓是者,《隋志》在佛、道书的收录内容上受到《七录》明显的影响。《七录》在《仙道录》中录经戒、服饵、房中、符图四类道经,《隋志》在“附录”中录经戒、服饵、房中、符图四类道经,二者在内容及分类上完全一致。

  《隋志》编纂者既未将仙传录于子部“道家”,又未将其录于“附录”中,而是将这部分文献集中收录于史部“杂传”中,计有二十八部道教人物传记检阅“杂传”所收书目,该目不仅录有仙传,也收录《隋志》傥之士耆旧节士”“名德先贤”“鬼物奇怪”类人物传记“名目转广”,虽然书中“杂以虚诞怪妄之说”,但“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17。简而言之,仙传在《隋书》编纂者眼中是史学作品而非宗教作品,这反映了世俗学者在当时史学观念下对道教仙传性质的界定与认识。在唐初学者眼中,“道、佛者,方外之教,圣人之远致也。俗士为之,不通其指,多离以迂怪,假托变幻乱于世,斯所以为弊也。故中庸之教,是所罕言,然亦不可诬也”18

  《隋志》后,开元时期修有《群书四部录》和毋煚《古今书录》两部官方目录。《群书四部录》修纂于唐开元九年(721),其分类“皆据隋经籍志”19。毋煚因《群书四部录》存在诸多问题,遂在前录基础上重新修订,略为《古今书录》,毋煚还特别勒成佛、道典籍目录,名曰《开元内外经录》。后晋所修《旧唐书·经籍志》即以《古今书录》为据。《旧唐志》在史部“杂传”录“仙灵”(即仙传)二十六部;子部“道家”录道家哲学及道论作品,中夹有《太上老君玄元皇帝圣纪》和《老君私记》两篇老子记。《旧唐志》在成目时,略去了《开元内外经录》。可见《旧唐书》对仙传的著录基本上延续了唐代官方目录的做法,这说明直到五代,世俗学者对仙传性质的认识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宋时,仙传在官方目录的著录上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宋代国史艺文志在对仙传的著录上出现了前后变化。自仁宗朝始,宋代陆续纂修了四部国史艺文志,最早的是《三朝国史志》。该志早佚,据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所引志序,该志在子部“神仙”,“取修炼、服饵、步引、黄治、符箓、章醮之说素藏馆阁者,悉录于此”20。由此可见,《三朝国史志》在收录道书方面进行了调整,不再以附录形式收录道教文献,而是将集中体现道教核心思想的道经、道术类文献纳入到了四部中的子部,这是官方目录上一个较大的变化。这一做法为《(仁英)两朝国史志》《(神哲徽钦)四朝国史志》《(高孝光宁)中兴国史志》所继承,这从以宋国史艺文志为蓝本的《宋史·艺文志》子部所录道经、道术类文献可资验证。而由上述序文可知,《三朝国史志》并没有将仙传列于子部,它应该是延续了《旧唐志》的做法,仍将仙传录于史部“杂传”。

  道教仙传开始录于子部“道家”,概从《两朝国史志》始。《两朝国史志》是在王尧臣、欧阳修纂修的《崇文总目》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其著录原则深受《崇文总目》的影响。与以往官方目录相较,《崇文总目》在仙传收录上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该目主要在子部收录道教典籍:“道家”录道家哲学、道教经典;“道书”分九小类,其中一至八主录道教义理、养生、丹诀类,间杂有《仙传拾遗》《总仙记》等几部仙传(应是收录时未加详细考察的失误之处,笔者按),而“道书九”则主录仙传,计59部(按目计60部,但所列《紫庭秘诀》显非仙传)。另外,《崇文总目》在史部“传记类”录有《仙隐传》《八仙传》《江淮异人录》三部典型的仙传。显然,《崇文总目》改变了以往官方目录将仙传归入史部“杂传”的做法,而将其集中归于子部“道书”,这代表着官方学术对道教仙传性质的重新思考与界定。因此,合理推论在《崇文总目》基础上修订完成的《两朝国史志》亦延续了在子部收录仙传的做法,而这一收录原则为之后的国史艺文志所继承。

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崇文总目》
  其次,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对仙传的收录也反映了这种变化。《崇文总目》在史部“记传”中杂有少量仙传,这表明编修者对仙传性质界定的模糊性。欧阳修参与过《崇文总目》的修订,他在《新唐志》中彻底改进了《崇文总目》仙传收录凌乱的问题。他将史部“杂传”中的仙传全部归入子部“神仙”,没有丝毫摇摆,史部“杂传”则主录先贤、孝子、家传、列女传等世俗人物传记。这表明欧阳修对仙传的认识非常清晰与明确。至此,道教仙传在官方目录中摆脱了“史学”与“宗教”定位上的模糊性,而被官方学术归类于道家。

  《新唐志》对仙传收录的变化代表了当时学界对仙传的新观念,这一新观念影响深远。元明清历代官方目录在道教仙传的著录上都延续了《新唐志》的做法,再也没有出现定位模糊的情况。有所变化的是,明清时期,包括仙传在内的道教典籍在子部地位有所下滑。如《明史·艺文志》子部分为十二小类,道家由一以贯之的第二类下降为第十一类;《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分为十四小类,道教被排在了最后。


仙传在俗、教目录著录演化背后的文化内涵

  从郑隐藏书可知,仙传与早期道教发展密切关联,早已成为道教学术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仙传凭借通俗易懂的修辞语言、灵活多样的书写方式、生动鲜活的历史事实,在宣道、证道中拥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十二部”分类法“记传”的设置正是对其独特价值的肯定与彰显。不过,这种肯定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没有充分展现独特文化价值之前,道经之附庸是道教史传身上的鲜明特点。虽然陆修静“十二部”分类法给予了仙传以独立的学术空间,但在其眼中,记传乃述“玄圣所述学业得道成真之法”,仙传所独具的史学特性并没有被强调和重视。陆修静之后,仙传的历史记录功能方被道教理论家阐发出来。如宋文明法师认为:“记者纪也,纪□其事令不绝也。此记则有进述过去之事,亦有豫记未来之事也。传者,转也,转相继续也。”21出于南朝的《太微黄书经》则云:“记传者,众圣载述学业,得道成真,证果众事之迹也。”22与陆修静相比,宋法师与《太微黄书经》作者已经注意到仙传记录成真之“迹”的基本历史功能,宋文明甚至阐释了仙传鉴往知来的史学职能,这是对仙传更具深度和广度的理论概括。

《太平御览·仙经下》所收《太微黄书经》
  从“十二部”分类法的确立到理论认识的提升,南北朝时期道教学术内部实现了某种意义上的“经史分途”,仙传不仅承担着阐发道教义理的责任,同时也承担着记录道教历史,甚至规训道教发展的史学职能。当然,仙传得以分途是伴随着其独特学术价值的彰显而实现的。一方面,仙传以历史书写的方式成为宣道、证道的有力工具。学古之神仙者,岂有其人乎的昔秦大夫阮仓,所记有数百人,刘向所钻撰,又七十一人。盖神仙幽隐,与世异流,世之所闻者,尤千不及一者也。23

  另一方面,早期仙传还担当了教派发展的特殊任务,这是仙传获得肯定与认可的重要原因。“内传”的出现是个例证。《隋书·经籍志》中录有二十几部仙传,其中类如“内传”为名的仙传有九部之多,约占当时道教仙传数量的三分之一。魏晋是道教教派各谋发展的时期,“内传”就应时而需地成为教派划定边界、自我区隔的一种史学书写方式。杨莉曾在《仙传类道经说略》中简要提及,上清仙传以“内传”命名标示着这是一种教内秘传的宗教经典24。台湾学者谢聪辉后来进一步深度分析了这一撰述现象,指出“道教中人选用此一‘内’字,在修传撰述之初的理念,应即蕴含‘教派内部撰作’、‘教内秘藏’和‘教内传授’诸义,亦即具有强烈的宗教‘区隔’意识,用于区分道教教派内部宗教神圣经典,以及外书典籍之间‘我与他’信仰的不同差异”。25也就是说,早期“内传”对撰述者及阅读者呈现出一种封闭性特质,有着约定的传播对象。入唐后,国家久经分裂归于一统,道教内部也顺势推动着南北各教派的融合。这种背景下,“内传”这种特殊时期出现的史书类型在这时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检核史志目录,唐以后“内传”大量减少,仙传作为教内秘传经典的特质在逐渐消解,它反而以更加通俗、灵活的形式面向教内外学者和信徒,在宣道、证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仙传作品对道教情绪性归属感的培养与获得有着十分独特的价值,正因如此,它愈发得到教内外学者的重视,道教仙传由此实现了由隐而显、从形式肯定到内涵重视的学术地位变化。

  如果说道书目录对仙传的著录反映的是道教学术内部地位的变化问题,那么官方目录对仙传著录的变化更多反映的是官方学术对道教文化解释权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官方学术对仙传性质的界定发生了前后变化。儒释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决定着传统文化的发展方向,尤其儒道互补是中国文化的基本脉络,推动着中国文化的发展。26但从三教结构来看,儒家是中心,在文化上具有主导性地位,尤其在政治权力的加持下,拥有着官学学术文化解释权。仙传在官方目录由史部到子部的变化正是这种解释权的生动验证。

  毫无疑问,官方目录代表的是儒家文化系统,从历史上看儒道家大致经历了由冲突鼎立到圆融合一,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的文化交流过程。五代之前,儒道尚处于相互探索阶段,儒家对道教的认识并不透彻,诚如反映在仙传的著录上,官方目录将仙传类作品视为史官以广异闻之史学作品归入了史部“杂传”。宋代,伴随着儒学复兴以及在三教圆融背景下儒学事实上的文化独尊地位的确立,儒学再次行使了官方文化解释权,仙传身上的史学属性“被迫地”褪为道教文化属性。从这个角度而言,宋代将仙传由史部“杂传”转移到子部“道家”,与其说是史学地位的下降,毋宁说是其在官方学术体系中道教文化附属地位的确立。

  第二,官方目录对仙传由始至终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将之视为道教学术体系最为重要的学术构成部分。由魏晋到明清,道书在官方目录中获得了官方学术体系的认可,但是必须承认,这种认可是有限度的。从官方目录对道书的著录范畴来看,道教哲学、仙传文献始终没有缺席,是著录的重点,而义理、养生、符箓类代表道教核心文化的文献反而著录较少,这反映了官方学术体系对道教的一种疏离。这种疏离在编修《四库提要》时达到了顶点。《四库提要》在子部“道家”序中称:“后世神怪之迹,多附于道家,道家亦自矜其异,如《神仙传》《道教灵验记》是也……世所传述,大抵多后附之文,非其本旨。彼教自不能别,今亦无事于区分。然观其遗书,源流变迁之故,尚一一可稽也。”27该序充分反映了清代学者对道教的蔑视与无视。随着明清道教的衰落,清代四库馆臣已无意于继续深入了解道教文化与道教典籍,只是出于学术习惯对其进行著录。在著录范畴上《四库提要》又将重点放在了道教哲学以及仙传上,中间杂有少量丹诀、胎息、养生类文献,《宋志》中出现的符箓、斋仪、科律类文献已不见踪影。官方目录对仙传的重视,一方面与中国重史传统有关,大量具有史学价值的仙传被官方目录收录;另一方面则如王宗昱先生所指出的:“虽然道教的医学、化学、史学等文化成就被吸收进官方的目录学系统,但是还有许多方面的大量内容没有被容纳进去”,“这实质上是主张由官方垄断对民族文化的解释权”。28

  (作者林国妮为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曲璟焕为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202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本文刊于《中国道教》2024年第1期。)

注:

1.汤一介:《早期道教史》,昆仑出版社,2007年,第144页。

2.参见丁培仁:《增注新修道藏目录》,巴蜀书社,2008年。

3.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2011年,第336页。

4.福井康顺监修之《道教》主张“十二部”似乎成于梁代,任继愈主编的《中国道教史》认为“十二部”始于陆修静,陆氏最早将之用于灵宝经之分类。丁培仁则将“十二部”出现的时间向前推进,认为十二部出陆修静之前,可能跟“三十六部尊经”一样只是关于道经的一种观念,陆修静首先把十二部作为灵宝经的分类法,继而推广于上清经和三皇经,从而成为道书的一种分类法。

5.具体论证详见刘屹:《六朝道教古灵宝经的历史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67~181页。

6.“起居”源于先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书史传统,后来发展成为记录皇帝言行的一种史学体裁,《太极左仙公起居经》以起居为名,记述葛玄之言行,在性质上属于道教仙传。

7、21. 李德范:《敦煌道藏》第5册,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9年,第2512、2522页。

8.(晋)释道安:《法苑珠林·破邪篇》卷六十九,《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7页上。

9.(唐)释道宣:《宋思溪藏本广弘明集》卷九,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第133~134页。

10.李一氓:《道藏》第24册,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22页下。

11.李一氓:《道藏》第9册,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46页上。

12.(宋) 张君房:《云笈七签(下)》卷八十五《王延传》,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1002页。

13.王宗昱在《官方目录学中的道书》以及刘永海在《浅谈我国古代官私书目中的道教典籍》中都将《汉书·艺文志》作为起点。

14、27.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下册)》,中华书局,2018年,第1236、1241页。

15、17、18. (唐)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803、982、1099页。

16.关于阮孝绪在《七录》中将《佛法录》和《仙道录》纳入“七录”与经史同列,具体分析可参见薛芸秀:《阮孝绪佛道思想及对〈七录〉分类的影响》,《中国典籍与文化》,2021年第1期。

19.(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第1964页。

20.(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第1802页。

22.(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卷六百七十三《道部十五·仙经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99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23页上。

23.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45册,华夏出版社,2014年,第17页。

24.杨莉:《仙传类道经说略》,朱越利主编:《道藏说略》,燕山出版社,2013年,第288页。

25.谢聪辉:《东晋上清经派仙传叙述内涵与特质析论》,《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第52页。

26.牟钟鉴:《从三教会通看中国精神》,世纪图书出版公司,2021年,第259页。

28.王宗昱:《官方目录学中的道书》,《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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